优待目录清单(第三批)的公告
为弘扬拥军优属优良传统,切实做好我县优待工作,进一步提升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荣誉感和获得感,在全社会营造尊崇军人的良好氛围。根据工作部署安排,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对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实施优待政策,现将《南陵县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目录清单(第三批)》予以公布。
一、社会服务(示范店)
现役军人军属(持有效证件)、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持优待证)在以下示范店(具体地址见附件)享受全场商品9折优惠。
南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终审:秦 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