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额彩礼并不是保障婚姻幸福的“护身符”,相反可能成为矛盾纠纷的导火索。请看武陟县法院审理的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
原告陈某与被告王某经人介绍相识,于2023年6月按农村习俗订婚,订婚当天,原告给付被告郭某(王某的母亲)12.8万元彩礼以及价值3.6万余元的“五金”,女方回给原告8000元。次月,双方举行结婚典礼仪式,典礼前,原告又给付被告彩礼12万元。在双方订婚到结婚期间,被告王某以装饰自己在某小区购买的房屋为由,让原告陈某多次给其转账共计3.74万元,并让原告支付了5.5万余元的装修费及家电款。双方举行结婚典礼后,未到民政部门登记结婚。2024年2月,双方因生活琐事及彩礼问题发生争吵,从此分居生活。另查明,被告方陪嫁的被子、餐桌、冰柜、洗衣机等物品放在原告处。原告认为,被告王某在原告多次请求下仍不愿意和原告共同生活,不愿意领结婚证,显然已经失去了和原告缔结婚姻关系的可能性,因此,被告向原告索要的财物应当予以返还。武陟县法院审理后认为,该案系婚约财产纠纷。该案两被告收取原告的彩礼及原告以结婚为目的给被告的转账和支付的装修款均应当返还,返还的数额根据双方的同居时间,法院酌定两被告应当返还原告20.2万余元,被告收取原告的“五金”应同时返还原告,原告也应将被告的陪嫁物品返还被告。判决后,经过法官向双方耐心释法明理,双方当事人均服判息诉。彩礼作为一种传统习俗,本应是美好祝福的象征,但高价彩礼却可能成为婚姻的沉重负担,引发诸多矛盾。希望每一对即将步入婚姻殿堂的新人,都能够树立正确的婚姻价值观,自觉摒弃高价彩礼,以真诚和爱为基石,共同构建和谐美好的婚姻家庭关系。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平台小编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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