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黑板!这些“扫黑除恶”知识点要记牢!

政务   2024-10-17 16:32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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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态化扫黑除恶

应知应会

这些“扫黑除恶”知识点要记牢



01

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什么时候开始?



2021年2月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巩固专项斗争成果的意见》,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圆满收官,正式转入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


02

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重点任务是什么?



常态化扫黑除恶着重建立健全六个方面的工作机制:一是建立健全源头治理的防范整治机制;二是建立健全智能公开的举报奖励机制;三是建立健全打早打小的依法惩处机制;四是建立健全精准有效的督导督办机制;五是建立健全激励约束的考核评价机制;六是建立健全持续推进的组织领导机制。


03

常态化扫黑除恶中的“黑”“恶”指的是什么?


“黑”是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恶”是指恶势力、恶势力犯罪集团。重点打击以下12类对象:

1、威胁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4、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伐的黑恶势力;

5、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6、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7、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出警队”“讨账队”和“职业医闹”的黑恶势力;

8、组织或者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9、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非法讨债的黑恶势力;

10、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11、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12、参与或者包庇、纵容黑恶犯罪的公职人员。


04

黑社会性质特征是什么?



1、“组织特征”,较稳定、人数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2、“经济特征”,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经济利益;

3、“行为特征”,使用暴力、威胁等手段,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

4、“危害性特征”,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05

恶势力的特征是什么?



1、一般为3人以上相对固定;

2、经常纠集在一起;

3、使用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

4、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群众,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5、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


06

什么是《反有组织犯罪法》?



2021年12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该法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反有组织犯罪法是为了预防和惩治有组织犯罪,加强和规范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制定的法律。


07

《反有组织犯罪法》主要内容是什么?



《反有组织犯罪法》共9章77条,主要包括总则、预防和治理、案件办理、涉案财产认定和处置、国家工作人员涉有组织犯罪的处理、国际合作等。


08

什么是有组织犯罪?



有组织犯罪是指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以及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组织实施的犯罪。利用网络实施的犯罪,符合有组织犯罪规定的,应当认定为有组织犯罪。


09

有组织犯罪主要包括哪几类犯罪?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的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

2、黑社会性质组织实施的犯罪;

3、恶势力组织实施的犯罪。



来源:红都检察


编辑:张明月

一审一校:卢念
二审二校:黄振中
三审三校:何耀飞

法律顾问:江西泰康律师事务所 彭延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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