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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赏公告
因被执行人黄新平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自愿提供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5%作为悬赏金,用于支付提供新线索的单位或个人的奖赏。故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黄新平
性别:男
身份证号:3607821984****5616
住址: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麻双乡麻双村黄屋组*号
执行案号:(2021)赣0703执1608号
未履行标的款金额:96461元及利息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藏匿、转移的财产线索使得案件得以执行的,申请执行人自愿提供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5%给予奖励。
本院将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给予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0797-6684110
来源:南康区人民法院
编辑:张明月
一审一校:卢念
二审二校:黄振中
三审三校:何耀飞
法律顾问:江西泰康律师事务所 彭延斌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