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黄小栋
近日,美国化工巨头杜邦公司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提起诉讼,指控厦门当盛新材料有限公司和江苏青昀新材料有限公司侵犯其Tyvek®材料专利权。杜邦要求ITC展开调查,并裁定侵权行为,进一步发布普遍排除令,禁止侵权材料及其下游产品进口到美国市场。
Tyvek®材料由杜邦于1955年发明,采用专利工艺的闪蒸法纺粘技术,生产出一种集纸张、薄膜和织布优点于一身的高性能材料。作为一种由100%高密度聚乙烯制成的材料,Tyvek®在建筑、包装、医疗、电子等多个行业中都拥有广泛应用,因其强度高、耐用、透气性好而备受青睐。
两家中国企业被指侵犯专利
专利维权策略:“养猪杀猪”现象的反思
本案中,“养猪杀猪”这一维权策略引起了广泛关注。专利代理师黄小栋指出,这种策略体现了某些大型跨国公司在专利维权中的“战略性”考量。
所谓“养猪杀猪”,指的是一些企业在专利维权过程中故意延迟采取法律行动,任由侵权者扩大市场份额和影响力,待侵权者在市场上站稳脚跟后,再迅速采取法律手段,以实现高额赔偿和市场控制。这种策略虽然在实践中屡见不鲜,但其伦理和商业道德层面的争议不容忽视。
专利法的根本目的是保护创新成果,激励技术进步。然而,当企业故意延迟维权,允许侵权者在市场上立足后再采取行动时,这种做法可能违背了专利法的基本原则,尤其是诚实信用和公平竞争的原则。专利权应当用于保护技术创新和促进市场竞争,而非打击竞争对手。利用专利权的排他性优势消除竞争,甚至通过不正当手段垄断市场,虽然可能为专利权人带来短期经济利益,却可能破坏行业的公平竞争环境,损害市场的健康发展。
从商业道德的视角来看,企业在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同时,必须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过度依赖“养猪杀猪”策略不仅影响市场公平,还可能损害企业声誉。在消费者和合作伙伴越来越重视企业社会责任和道德行为的今天,通过这种策略打压竞争对手可能导致品牌形象受损,甚至在公众眼中失去道德信誉。因此,专利维权应平衡商业利益与道德责任,避免过度依赖不公平的市场操作。
此外,滥用专利权的行为还可能引发法律风险,尤其是在法治环境严格的国家。如果企业通过延迟维权谋取不正当利益,法院可能会认定其行为为滥用专利权,甚至可能面临反诉和赔偿风险。因此,专利维权应在合法范围内进行,避免滥用权力导致的法律后果。
综上所述,“养猪杀猪”策略虽能为企业带来短期利益,但从伦理、道德及法律角度来看,过度依赖这种策略可能引发严重后果,甚至影响企业的长远发展。企业在专利维权时,必须审慎评估其行为对市场、法律和社会的深远影响,并致力于寻求更为合理和可持续的维权策略,以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