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记者从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不断优化哈市创业环境和居住条件,该中心在全国范围内率先推出个体工商户按单位建户缴存住房公积金新模式,实现“自由建、自由选、自由缴、自由退”。
据哈公积金中心介绍,从即日起,在哈市范围内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体工商户,可以按单位形式建户缴存住房公积金,为其雇员缴存住房公积金,也可以选择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建户缴存,实现“自由建、自由选、自由缴、自由退”。
个体工商户可自主自愿选择公积金业务经办机构办理按单位形式建户缴存,缴存基数应与其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保持一致,未缴纳社会保险可按哈尔滨市上一年度社平工资标准核定。
个体工商户可在规定上下限范围内自主自愿选择缴存比例。
个体工商户可自主自愿选择按月委托汇缴、网厅汇缴、柜台汇缴方式缴存住房公积金。
个体工商户采取自愿退出模式的,可自主办理个人账户封存并申请单位账户注销,其雇员有意愿继续缴存公积金的,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接续缴存。
来源:冰城+客户端
实习生:覃棋棋 记者:刘述波
编辑:梁菁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