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台第五十三期】孩子乘电动车不戴头盔?家长疏忽可能酿成大祸!

政务   2024-11-23 08:03   山东  


(提示:未经允许,不得对题目、内容进行更改,转载请注明出处。)

为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进一步提升电动自行车

驾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

有效预防和减少

涉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

全力提升驾乘人员头盔佩戴率

青州公安道路交通事故预防中心

对骑行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

进行曝光,请广大电动车驾驶人

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姓名:孙**

身份证号:370721********1512

地址:瓜市路与昭德南路交叉口

时间:2024-11-18 16:35:57


姓名:黄**

身份证号:370781********1469

地址:云门山北路与市场街交叉口向西

时间:2024-11-18 16:35:47


姓名:祝**

身份证号:370721********4841

地址:云门山南路与将军山路交叉口东北角

时间:2024-11-18 16:30:56


姓名:王**

身份证号:370781********4818

地址:徐桥东街与凤凰山东路交叉口

时间:2024-11-18 16:25:53


姓名:陈**

身份证号:370781********7175

地址:徐桥西街与凤凰山东路交叉口

时间:2024-11-18 16:20:43


姓名:孙**

身份证号:370781********4366

地址:颐昕园小区

时间:2024-11-18 16:20:41


姓名:孟*

身份证号:370781********5396

地址:北城花园小区门口

时间:2024-11-18 16:20:38


姓名:冀**

身份证号:370781********3619

地址:昭德南路与范公亭东路交叉口

时间:2024-11-18 16:15:55


姓名:王**

身份证号:370721********0011

地址:尧王山路与马峄山西街

时间:2024-11-18 16:15:54


姓名:于**

身份证号:370781********4573

地址:嘉诚街南头

时间:2024-11-18 16:35:58



每个交通参与者

都是自身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在这期曝光中

一位家长骑行电动车自身未佩戴安全头盔

同行未成年人也未佩戴安全头盔

且在行驶中站立

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

交警再次和大家强调

要想避免事故的发生

每个人都需加强对自身的管控

遵法守规

不给自己与他人造成危险

同时也需给孩子树立好榜样。父母的行为将直接影响着孩子的判断,假若你在孩子面前闯红灯了,久而久之,你的孩子便也会跟着闯红灯,因为在他看来,这么做没什么不对的,自己最信任的父母也常这么做。


请学生、家长都要以此为鉴


孩子未满16周岁

01

不得骑行电动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未成年人的应急处置能力较差,安全意识相对较弱,而电动自行车速度较快,危险系数较高,一旦发生意外,后果往往难以预料。


未满16周岁的青少年在机动车道骑行,与机动车发生碰撞。


未满16周岁的青少年骑电动车将滑滑板车的儿童撞倒。


未满16周岁的青少年骑电动车撞伤环卫工人。


骑行戴好头盔

02

不走机动车道

骑电动自行车出行时,部分骑行者会认为戴头盔“一点都不酷”。但头盔是用来保护骑行者的必要装备,而非可有可无的“装饰品”。


戴头盔的正确方法


电动自行车作为非机动车,要走非机动车道。每位交通参与者只有各行其道,才能保证大家的安全。


电动自行车走机动车道横过马路,被机动车撞倒。


电动自行车走机动车道,将斑马线上的行人撞倒。


青州市公安局道路交通事故预防中心

在此提醒广大群众

每一起事故背后

都留给我们对于安全的深思
前车之鉴,就在身边
请所有家长、学生必须牢记以上几点
 牢牢把交通安全的主动权 
 把握在自己的手中 

意外难以预测

但事故伤害却可以减少

交警蜀黍的每一次提醒

都是希望您能时刻保持警惕

把安全放在首位

对自己负责

也让家人少一份牵挂



来源:青州市公安局道路交通事故预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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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婷婷    

审核:李   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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