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1997年练先生和妻子在东台办理结婚登记)
盐城东台市民练先生告诉记者,他和妻子是1997年在东台当地登记结婚的,2018年时因为旧的结婚证遗失,两人到东台市民政局申请补办结婚证,但查询婚姻状况的结果却让练先生大吃一惊——练先生的妻子曾于1995年,在泰州靖江和另一名男子办理了结婚登记。
“我们当时很气愤,我老婆也感到很奇怪,她说确实没有和别人结过婚”,练先生表示。
随后,练先生专程来到泰州靖江调查情况,并辗转联系上了这段错误婚姻记录的男方王先生。王先生承认,1995年时因其妻子未满法定结婚年龄,冒用了练先生妻子的身份办理结婚登记:“当时我老婆的结婚年龄差一点点,是我丈母娘请人办的,回来我才看到女方名字不对,就没有去纠正,后来就以这个名字办的结婚证”。
然而,2018年练先生夫妻俩和对方当事人一同来到靖江市民政局,要求撤销错误的婚姻记录时,却被告知不符合程序无法直接撤销。无奈之下,练先生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又因超过20年诉讼时效未能受理。屡次碰壁后练先生十分纳闷,明明自己是被冒用的一方,办理撤销为何这么难?
“我老婆名下的婚姻记录,是和这个男的还在婚姻存续期间,对方和他现任老婆又在婚姻存续期间,而我自己到现在婚姻记录里还是未婚的,这个系统里怎么这么乱?”练先生说,“我现在就是请求撤销这个冒用身份的婚姻记录,补办我们应该有的结婚证。”
近日,记者和练先生再次来到靖江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反映情况。工作人员回应称,根据2021年公安部、民政部等多部门出台的《关于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指导意见》,类似练先生遇到的被冒用身份婚姻登记的情况有了救济途径。当事人提交相关身份证明和婚姻登记材料后,民政部门会将相关线索及时移交至公安、司法等部门,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调查处理。
“带你们俩的身份证、户口本还有(婚姻)档案材料,到我们这边写一个情况说明,然后我们移交检察院。”该工作人员表示,“检察院后期调查、谈话,要提交什么材料你们都要配合。他们调查结束会发一个建议书给我们,然后我们再根据建议书来撤销。”
江苏苏源律师事务所律师杨东认为,过去因婚姻登记系统未联网不完善,或相关人员审查不清,可能出现冒名顶替、弄虚作假婚姻登记的情况,影响当事人正常的人身财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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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驾车乞丐 乞丐推荐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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