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上午,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50次主任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明超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夏亚红、王飞跃、方敏、於树波,秘书长俞连军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2022年度民生实事项目专项审计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调研报告。会议认为,针对审计发现问题,全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通过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规范运行机制等举措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整改,专项审计报告反映的11方面26个问题中,21个问题完成整改,5个问题需要继续整改,相关监督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针对部分民生实事项目与基层老百姓实际需求匹配度不够、部分民生实事项目管理存在“重数量、轻质效”情况等不足,建议关注部分问题的后续整改情况,进一步优化民生实事项目管理,强化审计结果运用,放大审计成果效用。
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舟山绿色石化产业体系建设情况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市政府高度重视石化产业体系建设,出台《舟山绿色石化基地管理体制方案》,明确管理体制机制和各方职责,推动舟山绿色石化基地和5个拓展区块顺利通过化工园区复核,审议意见得到了较好落实。针对管理体制未完全发挥统筹作用、资源要素制约依旧突出、产业链延伸不够、产业发展与城市功能融合度不高,建议强统筹、增动能、抓新质、优环境,下好全市石化“一盘棋”,助推产业延链补链强链,锚定绿色、智能发展方向,促进以产聚人、以人兴城。
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全市水资源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指出,我市属于海岛资源型缺水城市,人均水资源拥有量仅为全省人均的1/3、全国人均的1/4,目前虽已初步建成了以本地、大陆引水水源为主体,海水淡化及其他水源为补充,多水源统一调度模式的城乡供水一体化安全保障体系,但仍存在优质水资源保障程度较低,优质水资源利用不够充分,体制机制尚未建立完善,域外引优质水资源难以推进等不足。针对存在问题,建议从实际出发,近期以挖潜本地优质水资源作为工作重点,并积极谋划中后期从大陆引优质水,多元融合推进,全面提升优质水资源保障能力,加大政策保障,健全优质水资源价值实现机制,强化节水意识,深入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会议还听取了市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执行情况的报告,以及市人大城建环资委负责人所作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全市新型渔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工作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以及市人大渔农委负责人所作的关于全市新型渔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工作情况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调研报告。
会议讨论提出了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召开日期、建议议程,会议将于12月下旬召开,会期一天半。
1.审议人事事项。
2.通过召开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的决定。
3.讨论通过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
4.讨论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
5.讨论提出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办法(草案)。
6.听取和审议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7.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变动及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情况报告。
8.第一次审议《舟山市烟花爆竹经营燃放管理规定(草案)》。
9.审议通过《舟山市陆源污水间接排放海洋管理规定》。
10.听取和审议关于 2024 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11.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市本级2023 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听取2家被审计单位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 评。
12.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和预算调整方案情况的报告。
13.审议《舟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支持大宗商品资源配置枢纽高质量建设的决定(草案)》。
会议还讨论通过了2025年市本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方案。
市人大机关各委(室)、派驻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人,常委会副秘书长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