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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市直事业单位
专项招聘博(硕)士研究生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2日9:00至11月28日16:00。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文件精神,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加快新时代人才强市建设的部署要求,决定组织2024年下半年揭阳市市直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博(硕)士研究生。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国家承认学历的2024年及以前毕业的博(硕)士研究生、2025年应届毕业的博(硕)士研究生。其中:国内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境内就读的合作办学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留学人员须在报名时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2025年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其他毕业生年龄要求如下: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1月22日以后出生,含本级基数,下同);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83年11月22日以后出生);博士后出站人员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1978年11月22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数量
计划招博(硕)士研究生45名,具体要求详见《2024年下半年揭阳市市直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博(硕)士研究生岗位表》(附件1)。
三、相关待遇
被聘人员为事业单位正式编制人员,享受现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招聘单位相关福利待遇。
被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一)工资待遇。工资福利待遇按所在单位同等条件人员标准执行。
(二)补助补贴。按政策享受各类人才资助。
(三)保障服务。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配偶,原有工作单位并愿意在我市就业的,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其单位性质、身份状况对口安排;原没有工作单位的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协调推荐安排工作。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子女入学入托,由市教育局结合人才意愿安排到属地优质公办学校就读。符合条件的硕士研究生子女入学入托,由辖区教育部门结合人才意愿安排到属地优质公办学校就读。
(四)其他服务。新招聘博(硕)士研究生还可同时享受省、市其他有关人才政策待遇。根据《揭阳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标准》,一经聘用即可认定为高层次人才,纳入高层次人才服务保障体系。
四、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相关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本次报名首日。
五、报名
本次招聘的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线下资格复核”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4年11月22日9:00至11月28日16:00。
(二)报考注册
报考者登录https://bm.gd-pa.cn/dzsys/jyks(揭阳人事考试报名系统),选择“2024年下半年揭阳市市直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博(硕)士研究生”批次,用本人手机号码进行注册,在注册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注册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其负完全责任。
(三)填报岗位
报考者注册个人信息后,只能选择本次招聘公告岗位表中的一个岗位报名。报名时,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报名需上传的材料:
1、身份证材料。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学历材料。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2025年境内院校应届毕业生提交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3、本人免冠彩色1寸照片。
4、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如专业技术资格、教师资格证书、中共党员相关证明等)。
(四)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将11月22日9时开始,11月29日17时前完成。
(五)查询结果
报考者请在资格初审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更改和提交申请资料。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和提交材料,在报名时间截止后只能补充提交相关材料(补充提交完毕,须及时向招聘单位报告)。
(六)报名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请于2024年11月30日13:00前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七)打印准考证
确认报名的应聘人员请于2024年12月12日10时之后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务必妥善保管。
(八)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务必保持手机等通讯方式畅通,因报考者通讯不畅无法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2、招聘岗位中的专业条件一般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公务员专业目录》,附件2)设置,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列表的,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的,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为该“学科门类”所含“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专业”(代码为6位数)的,均符合报考条件。
若所学专业为《公务员专业目录》中旧专业的,按其对应的专业名称进行报考。如旧专业后注明“部分”的,须征询招聘单位同意后报考。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公务员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若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为“专业”(代码为6位数),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该“专业”的上一级“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可按前款规定以相近专业报考。
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聘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应聘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公务员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某岗位设置为“企业管理(限:财务管理)(A120202)”,则此专业中财务管理方向的应聘人员方可报考,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
除《公务员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六、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主要测评基本能力,根据岗位性质对应按教育通用类、卫生通用类、综合类分别进行命题。应聘人员须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笔试。
2、笔试时间。笔试于2024年12月15日在揭阳市举行,笔试时长初定为90分钟,具体安排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将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招聘报名系统统一公布,应聘人员登录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岗位排名。
4、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将在公布笔试成绩时予以划定。应聘人员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申请核查一次。核查限于下列范围:(一)主观题、客观题有无漏评;(二)分数的计算、登记是否有误;(三)对违纪、违规、异常记录有异议。
(二)面试
1、入围面试人员。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招聘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未达1:3比例的,按笔试实际合格人数确定。
2、现场资格复审。面试前,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将对入围面试人员是否符合本公告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当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被取消面试资格人员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书面告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申请复核。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复核决定并送达本人。
入围面试人员因前款规定被取消面试资格的,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应当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3、面试组织。面试将通过线上、线下或线上线下相结合,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试讲(讲课)、说课或专业考查等形式。
同一岗位面试人员应当由同一评委组在同一时段采用同一试题开展面试。
4、面试时间。面试时间初定于2024年12月下旬至2025年1月上旬。线下面试地点初定在揭阳市。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等另行公告或通知。
5、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设定最低合格线。面试结束后,由组织实施单位向考生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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