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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高州市招募青年就业见习人员
汕尾市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
部分岗位正在报名中
一、就业见习岗位数
第三批共82个岗位,具体岗位信息见《高州市2024年就业见习岗位需求表(第三批)》(附件1)。
二、报名条件
报名者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或16-24岁失业青年;
(二)符合就业见习单位岗位条件要求(详见附件1或登录广东省公共就业服务云平台进行查看)。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即日起开始报名,招募单位已在广东省公共就业服务云平台发布岗位数量,具体截止时间由招募单位确定,额满即止。
(二)报名方式
请登录注册广东省公共就业服务云平台
https://ggfw.hrss.gd.gov.cn/recruitment/internet/main/#/employInternshipZone入口:首页“公共招聘”-“就业见习专区”-输入“单位具体名称”-选择意向岗位“投递简历”。
四、报名所需材料
(一)属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
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
(二)属16-24岁失业青年需提供:
身份证、就业创业证(失业登记处于有效期内)复印件或广东公共就业服务云平台失业登记截图页。
五、就业见习期限
就业见习期限为3-12个月。
六、就业见习岗位人员录用
由就业见习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择优录用,就业见习单位与就业见习人员签订《高州市就业见习协议》。
七、就业见习岗位人员的待遇及管理
(一)待遇。
就业见习工作补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工伤保险。
(二)管理。
就业见习期间,就业见习人员由就业见习单位负责管理使用和按月发放工作补贴。就业见习期满后,由就业见习单位根据就业见习人员工作表现进行考核鉴定,并填写《高州市就业见习鉴定表》送人社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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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募岗位
2024年度我市(含市本级、市城区、海丰县、陆丰市、陆河县、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华侨管理区)共计划招募28名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人员(详见附件1岗位招募表)。
二、招募形式
本次招募采取统一招考形式,统一招考以笔试方式进行。
三、招募程序
(一)发布招募公告
《2024年度汕尾市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招募公告》在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www.shanwei.gov.cn/swrsj/)及“汕尾人社”微信公众号等有关渠道发布。
(二)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5日9:00始至2024年11月29日17:00止。
2.报名方式:本次招募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应在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bm.gd-pa.cn/dzsys/swksy(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三)笔试
预计2024年12月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报考人员应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依时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报名系统”公布,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四、岗位管理
(一)服务期限
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人员服务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服务期满应终止劳动合同;递补招募的,同一岗位的服务期限累计不超过2年,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除外。
(二)薪酬待遇
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人员服务期间,参照我市县级事业单位新招聘高校毕业生的工资水平(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单位缴纳部分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三个部分)给予补贴。从起薪之月起,由人社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参照县级同等条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缴费标准,统一为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人员办理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手续并缴费。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人员不得叠加享受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就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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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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