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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24年被视为“低空经济元年”,全国两会将“低空经济”首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也明确提出要发展通用航空和低空经济。通用机场作为低空经济的重要基础设施,其建设与发展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通用机场的建设和运营不仅关乎低空飞行活动的安全性和效率,更直接影响到低空经济的整体发展和区域经济的繁荣。为全面梳理2024年我国通用机场发展情况,中国AOPA通用机场研究中心对全国在册通用机场的数量和分布情况进行了盘点,通过对比分析,直观呈现2024年全国通用机场的发展状况。
据中国AOPA通用机场研究中心统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全国在册通用机场已达475个,其中取得通用机场使用许可证的机场111个,通过通用机场信息管理系统完成备案的机场(B类通用机场和仅供直升机起降的A类通用机场)364个。2024年全国通用机场数量较2023年同比增长26个,同比增长率5.8%;较2022年同比增长79个,同比增长率19.0%。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全国通用机场地区分布差异较大,其中,中南地区通用机场数量最多,达113个,占比为24%;中南地区在2024年通用机场数量新增18个,增速明显,至此成为全国通用机场数量最多的地区;其他地区通用机场数量增幅不大。
图5 2024年全国在册通用机场省市分布情况统计图
图7 2024年全国在册通用机场分类统计图
按照《通用机场分类管理办法》,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全国A类通用机场数量达172个,占比36.21%,其中A1级通用机场达119个,占所有通用机场数量的25.05%,A2、A3级通用机场分别为39个和14个,占比为8.21%和2.95%;B类通用机场数量达303个,占比63.79%。与去年同期相比,A1级通用机场数量新增10个,A2级通用机场数量新增3个;B类通用机场是新增热点,新增20个。同时,与去年同期相比,A1级通用机场注销1个,A2级通用机场注销1个,B类通用机场注销5个。
从省份方面来看,广东省通用机场新增数量最多,为12个,占比为36.36%;山东省次之,新增通用机场数量为 6个,占比18.18%。综上,全国各地区、各省份间通用机场发展差异较大,中南地区与华东地区各省份通用机场建设力度较大,而新疆与东北地区通用机场数量增加较为缓慢。
图9 2024年新增通用机场数量按地区统计
2024年1月1日,交通运输部发布《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行安全管理规则》(CCAR-92),进一步规范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的运行安全管理工作,明确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和安全操控要求、登记、适航、空中交通、运行与经营等管理要求;按照面向运行场景、基于运行风险、分级分类管理的原则,将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行划分为开放类、特定类和审定类;根据重量和载人数量,将中、大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类型划分为正常类、运输类和限用类;确定构建以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行管理平台为核心的监管支撑系统。
2024年1月19日,民航局发布《民用机场使用许可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了民用机场使用许可申报、审查和批准等工作程序。(事关A类通用机场取证,2月1日起施行!民航局发布《民用机场使用许可实施细则》及《民用机场使用手册》编制、审查与生效规则2份文件)
2024年1月30日,民航局下发“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印发《通用航空活动禁限带物品目录》的通知”,对通用航空活动禁限带物品作出详细规定,同时要求开展通用航空经营性活动的各运营人应当在运输合同或客票中列明《目录》要求。各运营人、通用机场及运输机场应当在企业网站及航站楼内、安全检查区域等场所通过多种方式公告《目录》,履行告知义务。
2024年2月6日,民航局发布《民用机场航空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实施细则》,为有效指导民用机场航空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提升机场应急救援能力,完善了法规依据。该细则适用于运输机场和 A 类通用机场及其邻近区域内航空器应急救援的处置和相关管理工作。
2024年2月23日,民航局发布《A类通用机场运行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A类通用机场运行安全管理组织实施的各项工作,为保障通用机场安全、正常运行奠定坚实基础。(3月1日起施行!民航局发布《A类通用机场运行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2024年9月14日,民航局发布“关于对《空中游览和体验带飞》咨询通告征求意见的通知”,此次修订将体验飞行修改为体验带飞,修改体验带飞的定义,强化体验带飞与训练飞行之间的衔接关系,同时调整人员资质和运行基地要求,增加水上起降场地要求,进一步完善体验带飞运行要素。本次修订以试行的方式增加使用飞艇实施空中游览飞行的相关要求,为行业安全使用飞艇实施空中游览飞行提供指导和依据。(体验飞行改为体验带飞,民航局就《空中游览和体验带飞》修订稿征求意见!此外还增加了水上起降场地要求和使用飞艇游览的相关要求!)
2024年12月18日,交通运输部发布《通用机场管理规定》(CCAR-138),并将于2025年4月1日起施行。《规定》共包含8章79条,内容涵盖通用机场场址管理,专业工程建设管理,名称、使用许可及备案管理,安全和运营管理,监督管理及法律责任等内容。《规定》通过分类管理、简化审批流程、强化安全监管,将促进通用机场行业的健康发展,助力低空经济的快速成长,进一步推动中国通用航空产业的现代化和国际化进程。(2025年4月1日起施行!交通运输部颁布《通用机场管理规定》:最大限度为通用机场发展松绑减负,激发市场活力!(附全文+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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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办发〔2025〕1号,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各地低空经济产业基金总规模已超千亿元
大力推进通用航空和低空经济发展!2025年全国民航工作会议召开:去年新增通航企业145家、通用机场26个,无人机运营单位超2万家
2月20日截止!民航局发布正常类旋翼航空器适航规定、运输类旋翼航空器适航规定、螺旋桨适航规定三部适航规章最新征求意见稿及修订说明
政府工作报告|安徽:丰富低空+场景,培育省级低空经济发展示范区;四川:抓好航空航天等重点产业链;山东:争创全国低空经济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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