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知”部
第195期
问:请介绍一下制定《意见》的背景和意义。
答:流动党员是党员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加强和改进党员特别是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完善党员教育管理、作用发挥机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不同群体党员特别是流动党员,采取精准有效的教育管理措施。为贯彻落实党中央部署要求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央组织部在总结实践经验、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研究起草了《意见》。制定出台《意见》,对于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高新时代党员队伍建设质量,组织引导流动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锻造一支充满活力的先锋力量,具有重要意义。
问:请介绍一下《意见》的总体考虑和主要内容是什么?
问:及时将流动党员纳入流入地(单位)基层党组织是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基本目标,《意见》提出哪些要求?
答:一是为便于基层准确认定和把握,将流动党员界定为因工作、学习单位或居住地发生变化,没有转移正式组织关系,连续6个月以上不能参加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活动的党员。二是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对流出党员、流入党员进行登记,运用信息手段督促流动党员向流入地(单位)基层党组织及时报到。三是区分不同情形,对规范流动党员纳入党组织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四是按照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应转尽转原则,针对流动党员不同情形,分别提出做好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具体要求。
问:《意见》对落实基层党组织管理责任和流动党员责任提出哪些要求?
答:建立流出地(单位)、流入地(单位)基层党组织的责任清单,推动基层党组织和流动党员明责履责尽责,是抓好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关键。《意见》根据新形势新任务,明确了流出地(单位)、流入地(单位)基层党组织管理责任和流动党员责任要求。一是以党员正式组织关系隶属作为落实党组织责任的依据,明确流出地(单位)基层党组织特别是党支部负有主体责任,流入地(单位)基层党组织落实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责任。二是明确流出地(单位)基层党组织管理责任,从及时掌握党员外出流动情况、确定专人定期联系流出党员、按照规定做好预备党员转正工作、组织开展线上学习、引导流出党员发挥作用、做好优秀流出党员表彰相关工作、加强流出党员监督管理等方面,明确7项具体责任。三是明确流入地(单位)基层党组织管理责任,从及时掌握流入党员情况、确定专人与流入党员保持联系、组织流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做好流入党员关怀帮扶工作、开展民主评议、加强流入党员日常监督等方面,明确6项具体责任。四是根据流动党员特点,从外出前向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报告、向流入地(单位)基层党组织报到、与流出地(单位)基层党组织保持联系、外出等有关情况发生变化时及时报告、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等方面,对流动党员提出了5项责任要求。
问:请介绍一下《意见》对抓实流动党员日常教育管理提出了哪些工作措施?
问:《意见》对加强流动党员党组织建设提出哪些要求?
问:《意见》对加强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组织领导提出哪些要求?
答:《意见》从4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建立齐抓共管工作体制,要求各级党委特别是县级党委要把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作为党的建设重要任务和经常性工作,纳入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领导和指导;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加强对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具体指导,督促抓好各项任务落实,会同党委社会工作部门和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定期通报和研究流动党员管理工作,促进流动党员管理信息共享、工作共抓。二是加强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要求县级党委对流动党员较多的基层党组织,充实工作力量,采取选派党建指导员等方式,加大指导力度;加强对从事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基层党务工作者政治能力和政策业务培训。三是加大支持保障力度,要求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划拨一定额度党费,用于开展流动党员教育培训、流动党员党组织开展活动、慰问帮扶生活困难流动党员等;统筹党群服务中心、党员教育基地等各类阵地资源,向流动党员开放活动场所,针对不同类型流动党员需求提供政策咨询、就业指导、法律援助等服务。四是加强督促检查,要求将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纳入巡视巡察、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以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工)委为单位,明确流动党员管理具体工作事项,抓好工作落实;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利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工作调度。
问:文件出台后,关键在落实。请谈谈如何抓好《意见》的贯彻落实?
答:各级党委(党组)要把流动党员管理工作作为加强新时代党员队伍建设的重要任务来抓,切实把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好、作用发挥好。一是加强学习培训。要结合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通过专题学习、交流研讨等方式,使各级党组织和流动党员准确领会《意见》精神,严格落实《意见》要求。中央组织部将适时通过举办业务培训班等方式,抓好《意见》的学习培训和政策解读。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推动流出地(单位)基层党组织、流入地(单位)基层党组织和流动党员三方责任全面落实,切实抓好流动党员理论武装、纳入党组织管理、参加组织生活和流动党员党组织建设等各项工作。三是细化工作措施。各地区各部门(系统)要结合实际抓好《意见》贯彻落实,确保抓细、抓实、抓出成效。要注意用好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运用信息手段做好流动党员登记接收、组织关系转接、组织生活管理等工作。四是加强督促指导。要通过情况调度、调研督导等方式,了解掌握《意见》贯彻落实情况,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流动党员管理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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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郑昱彤
审校:陈爽 陈媛媛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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