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乐学、勤学、善学、好学的良好学风,培养我院学生良好的纪律意识、意志品质和学习习惯,我院展开了课堂考勤查课工作,现将第12周自习与课堂考勤情况通报如下:
2023级
上课缺勤情况:
无
晚自习缺勤情况:
2024级
上课缺勤情况:
无
晚自习缺勤情况:
如有异议,请在结果公示后三天内联系计算机与信息学院第十六届学生会学风建设部负责人,逾期不候。
三峡大学计算机与信息学院专职团干:
张 斌:0717-63931323
学生会学风建设部负责人:
田鑫:19071390979
杨政:19086805173
田凌云:13307281000
附:三峡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实施办法(三峡大学[2017]13号)
第十一条:对无故旷课、请假逾期不归或擅自离校者给予下列处理:
(一)一学期累计旷课10-20学时,给予警告处分;
(二)一学期累计旷课21-30学时,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三)一学期累计旷课31-40学时,给予记过处分
(四)一学期累计旷课超过40学时,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学生旷课按实际授课节(次)计算,迟到或早退三次折算为旷课1学时。请假逾期未归且未办理续假手续者,自逾期之日起计算旷课节数。在校外参加实习、社会实践等规定活动缺勤者,每天按6学时计算旷课节数。在规定的自习或统一安排的集体活动中无故缺勤,按实际缺勤时间计算旷课节数。请假逾期末归且未办理续假手续达两周以上,或未经请假擅自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应予退学处理。拒不办理退学手续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凡校、院组织的集体活动。如报告会、运动会、公益活动、政治学习、党团组织生活、社会实践等,无故不参加或不请假离校者,均做旷课处理。
三峡大学计算机与信息学院学生会
2024年11月24日
来源 | 三峡大学计算机与信息学院
编辑 | 刘振毅
审核 | 张斌 张家伟
计信学工团委(第1836期)推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