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施范围
适用于2025年秋季学期起,南开区初中回户籍地升学及转学学生。
二、具体内容
(一)条件调整
1.本通知实施前,已持有南开区房产的家庭,其适龄学生仍可正常申请。
2.本通知实施后取得南开区房产的家庭,须持有房产满三年方可提出申请,持有房产满三年时间截至入(转)学当年的8月31日。
3.上述房产是指存量房屋(二手房),新建商品房(一手房)不受影响。私产房屋须持有全部产权,持有时间以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签章日期为准,公有住房持有时间以取得公有住宅房屋租赁合同的签章日期为准。
(二)时间调整
南开区初中回户籍地升学及转学时间为每年秋季学期,其登记时间调整为每年5月。
(三)安置办法
1.回户籍地升学学生在南开区小学毕业生派位录取后,统筹安置在全区有空余计划的学校。
2.转学学生统筹安置在全区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三、其他事项
本通知自2025年1月25日起实施,解释权归南开区教育局。若天津市及南开区就学政策有重大调整,以当年政策为准。
咨询电话:022-27459971。
南开区调整初中回户籍地升学及转学政策问答
1.此政策涉及哪些人群?
答:此政策实施范围为2025年秋季学期起,南开区初中回户籍地升学及转学学生。
2.此政策主要有哪些内容?
答:主要有三方面内容:一是调整初中回户籍地升学及转学条件;二是调整初中回户籍地升学及转学登记时间;三是初中回户籍地升学及转学学生安置办法。
3.此政策从什么时间开始实施?
答:此政策自2025年1月25日起实施。
4.南开区初中回户籍地升学及转学条件有哪些调整?
答:2025年1月25日后取得南开区房产的家庭,须持有房产满三年方可提出申请,持有房产满三年时间截至入(转)学当年的8月31日。
5.此政策涉及的房产及持有时间如何界定?
答:房产是指存量房屋(二手房),新建商品房(一手房)不受影响。私产房屋须持有全部产权,持有时间以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签章日期为准,公有住房持有时间以取得公有住宅房屋租赁合同的签章日期为准。
6.此政策实施前,已持有南开区房产的家庭是否受到影响?
答:此政策实施前已持有南开区房产的家庭不受影响,其适龄学生仍可正常申请。
7.何时可申请南开区初中回户籍地升学及转学?
答:南开区初中回户籍地升学及转学时间为每年秋季学期,登记时间为每年5月。
8.南开区初中回户籍地升学及转学学生如何安置?
答:南开区初中回户籍地升学学生在南开区小学毕业生派位录取后,统筹安置在全区有空余计划的学校。转学学生统筹安置在全区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天津市南开区教育局
2025年1月25日
南开融媒出品
来源 天津市南开区教育局
编辑 沈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