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大连市公安局发布
关于注销涉毒人员
机动车驾驶证的公告
为有效遏制吸毒人员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62号)第七十九条的规定,对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本市现有6名驾驶人符合上述注销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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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大连市公安局
编辑:婧琦
美编:海健
校对:吴毅
主编:吕彬
监制:穆军 侯智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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