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元旦和春节期间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

政务   2025-01-01 11:18   江西  

亲爱的广大市民朋友们:

2025年元旦及春节即将到来,为进一步严防火灾及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树立文明新风,改善空气质量,营造一个平安、祥和、绿色、健康的节日氛围,特向广大市民朋友们发出如下倡议:

一、从自身做起,严格遵规守法。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赣州市禁限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不违规购买、燃放烟花爆竹,不违规运输、储存、寄递、销售、携带烟花爆竹,积极爱护市容环境,维护城市秩序,争做文明市民、守法公民,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展示市民良好素质、良好形象。

二、从现在做起,树立社会新风。告别陋习,崇尚文明。我们呼吁广大市民朋友,以鲜花、电子爆竹、音乐代替烟花爆竹,以更安全、更环保的方式喜迎佳节和新年,共同营造文明、守法、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新风尚。 

三、从身边做起,积极宣传引导。要积极宣传和倡导不燃放烟花爆竹的理念,广大党员干部要做好表率,带头不燃放烟花爆竹,劝导家人、邻里和亲友响应倡议,不购买、不储存、不燃放烟花爆竹。广大市民对违反禁限放烟花爆竹规定的行为,要主动劝阻,积极举报,共同保护环境。

这里我们也再次提醒:《赣州市禁限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明确章贡区、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赣州蓉江新区全域,南康区中心城区及南康区人民政府确定的附近关联区域,赣县区中心城区及赣县区人民政府确定的附近关联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市民朋友们,烟花易逝、污染难除,为了让赣州的天更蓝、空气更清新,衷心希望大家自觉遵守禁燃禁放规定,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爱护环境、文明过节,以实际行动参与到美丽赣州建设当中去。

祝市民朋友们身体健康、万事顺意、阖家幸福!

END

来源:大气科

一校(审):钟小明

二校(审):陈俊龙

三校(审):朱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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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环境信息,更好地回应群众普遍关心的环保民生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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