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警务】互助公安:连续救助两只野生保护动物

政务   2024-11-03 09:13   青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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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互助县公安局发挥公安机关在生态保护方面的积极作用,先后救助草原雕、黑天鹅两只国家保护野生动物,更引发了社会各界对于野生动物保护的深刻思考与广泛讨论。

10月28日,互助县公安局林川派出所收到辖区群众送过来的一只“大鸟”。经过民辅警仔细检查,发现“大鸟”右边翅膀折断,已无法正常飞行。由于“大鸟”生命体征较弱,民辅警在确保自身安全和避免对其造成进一步伤害的前提下,对其伤口进行了初步的处理,并细心投喂食物后,及时联系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和县林业草原局工作人员,经现场确认,这只“大鸟”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草原雕。

目前,该草原雕已送往青海野生动物救护繁育中心接受专业的检查与救治。

10月29日,威远镇派出所又救助了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黑天鹅。当日上午,威远镇派出所接到群众求助,称在小寺村路边发现一只通体黑色的“大鹅”,疑似国家保护动物,请派出所前来救助。

经民警到达现场仔细观察发现,“大鹅”全身黑褐色的羽毛卷曲,颈部细长,形态十分漂亮,与家养的鹅并不像,很可能是野生黑天鹅。民警对热心群众表达谢意后,将“大鹅”带回派出所,随即与县局森警大队取得联系。经鉴定,这只“大鹅”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黑天鹅,体表无明显外伤,初步判断可能是迁徙途中体力不支导致落单,“迫降”至田间觅食。

目前,这只获救的黑天鹅已送往青藏高原野生动物园接受进一步救治,待体力恢复后放归大自然。

互助县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野生动物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野生动物就是保护我们共同的家园。公安机关将继续加强与林业、环保等部门的协作,加大对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为野生动物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生存环境。

同时,救助野生动物的事件也引发了公众对于野生动物保护的广泛关注。许多群众纷纷表示,通过此类救助行动,他们更加深刻地认识到了保护野生动物的重要性,愿意积极参与到野生动物保护的行动中来。一些环保组织也借此机会,开展了系列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了公众的环保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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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助公安

排版|政 治 部 金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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