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曝光】民和公安:持续曝光机动车不礼让行人的违法行为

政务   2024-11-15 09:21   青海  


文明与否
安全与否
其实只在分秒之间!
若不礼让,意外随时都可能发生!
为进一步倡导文明安全交通行为
提高驾驶人礼让行人的意识
民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对机动车不礼让行人的不文明行为
进行持续曝光
01
违法车辆:青B5T393
违法地点:川海大街与通海路十字北
违法时间:2024年11月8日
02


违法车辆:青BB6629
违法地点:老城大十字南
违法时间:2024年11月8日
03


违法车辆:皖CTC878
违法地点:川海大街与育才路十字南
违法时间:2024年11月8日
04
违法车辆:青B8582A
违法地点:人民街与双拥路十字南
违法时间:2024年11月7日
05
违法车辆:青B6K877
违法地点:人民街与双拥路十字北
违法时间:2024年11月10日

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对以上驾驶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驾驶员,民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将给予罚款5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交警提醒
通过斑马线时以下违法行为将受到处罚
1.在机动车、非机动车混行路段,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将依法处罚。
2.机动车从正在通过人行横道的行人队伍中强行穿插,造成行人行进中断的。
3.同方向已经有机动车停车避让行人,仍强行通行的。
4.机动车强行逼停正在通过人行横道的行人的。
5.采取突然加速等方式绕过正在通过人行横道的行人的。
曝光不是目的
希望广大驾驶人
以此为戒
做到文明礼让规范行车!

海东·公安

来源|民和公安

排版|政 治 部 金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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