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驶危害多
轻则违法,重则犯罪!
酒性发作不由人
酒后开车祸害深
把“酒后禁驾”四个字抛之脑后
吃亏的终究是自己
11月4日,侯某因酒后驾驶无号牌二轮车被海沧交警大队查获。经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65mg/100mL,被行政拘留处罚。
令人震惊的是,这并非他首次触犯“酒驾”红线,此前他曾在外省因醉驾被公安机关处罚过。
然而,法律的严惩并未成为侯某的“警示灯”,11月18日晚,刚刚出拘留所的侯某与老乡孙某在某饭馆庆祝“重获新生”,席间两人不顾后果举杯畅饮。
饭后,孙某骑上二轮电动摩托车搭载侯某回家,途中因酒意上头打瞌睡,便换由侯某驾驶。
行驶至建港路时,侯某远远看到警方设卡检查,心生畏惧弃车逃跑,但被现场民警迅速抓获。
经检测,侯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46mg/100mL,已达醉酒驾驶标准;孙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66.04mg/100mL,也达醉酒驾驶标准。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侯某、孙某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不仅仅只是一句口号
更是铁律!
司机一杯酒,亲人两行泪
为了您和他人的平安
请一定铭记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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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厦门交警、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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