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辆黑色小车引起了民警的注意,来看看下面的这张图片。
细看之下,车牌的正上方居然刻着一行小字“门禁专用”。
究竟怎么回事?
蜀黍这就为你解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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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3日16时许,桥隧交警大队民警执勤时,发现一辆黑色小轿车前面悬挂的机动车号牌有异样,立即拦停检查。
民警发现该车辆前号牌随意使用小螺丝进行固定,并未使用规定的固封螺丝,且号牌的颜色、材质与公安机关核发的机动车号牌存在很明显的差别,更让民警吃惊的是,号牌上面还标注着“门禁专用”四个字。
交警
这个号码牌是哪里来的?不是车管所统一制作、核发的号牌吧?
车主
哦,这我从网上购买的,但是号码就是我自己的车号,这个问题不大吧?
问题可大了!!
车牌是识别机动车身份的重要标识
不能伪造、变造
或者使用伪造、变造号牌上路
面对驾驶人洪某轻描淡写的态度
民警对其批评教育
随后,洪某说出了使用假牌经过
原来,前段时间,洪某车辆的前车牌不慎丢失,由于补办需要费用,为了省钱,便“自作聪明”从网上购买了一个“克隆车牌”,没想到刚上路行驶,就被交警查获。
在进一步核查中,民警还发现该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最终,民警依法对驾驶人洪某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处15日以下拘留。
同时,对其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元、驾驶证记1分,并扣留车辆。
《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第五十二条: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依法扣留机动车,处以一万元罚款。
使用其他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依法扣留机动车,处以一万元罚款。
厦门交警持续严厉打击
假牌套牌违法行为
查获一起,严惩一起
请广大驾驶人不要以身试法
更不要贪图一时方便
而“捡了芝麻丢了西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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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厦门交警、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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