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海洋监测预报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一)
经海南省海洋厅批准和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备案,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等有关规定,海南省海洋监测预报中心2024年计划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根据《中共海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海南省海洋监测预报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琼编〔2022〕117号)和《中共海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海南省海洋监测预报中心机构编制调整的批复》(琼编〔2024〕139号),海南省海洋监测预报中心系隶属海南省海洋厅的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45名,现空缺7名。主要职责是负责全省海洋生态预警监测和海域、海岛、海岸线使用动态监视监测工作,为海域、海岛使用和海洋生态修复提供技术支撑。负责全省海洋环境预报、警报、分析和预测。为海洋防灾减灾提供技术支撑。负责全省海洋立体观监测网和相关海洋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及海洋信息资料的收集管理工作。本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共6名,详见《海南省海洋监测预报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一览表》(附件1)。7.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须征得原所在单位同意。委培、定向及财政预算管理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委培、定向单位及在编在岗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8.年龄在18周岁(含)以上、35周岁(含)以下(1988年12月16日至2006年12月15日期间出生)。5.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6.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10.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11.《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本方案通过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通过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hrss.hainan.gov.cn)、海南省海洋厅官网(http://oc.hainan.gov.cn)、海南省海洋监测预报中心官网(https://www.hnocean.cn)、海南省海洋厅微信公众号、海南省海洋监测预报中心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开招聘信息。后续招聘工作的各有关事项,在海南省海洋厅、海南省海洋监测预报中心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包括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和证明材料等、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招考岗位。报考后应及时登录海南省海洋厅、海南省海洋监测预报中心官网及微信公众号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海南省海洋监测预报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报名表》,签署《诚信承诺书》,信息填报不实或虚假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7日8:00-12月23日12:00。https://www.tianluehr.com/exam.html?$$id=1861235449125871618$$。(1)《海南省海洋监测预报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本人签名并扫描上传);(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在同一页面)复印件,户口本(户主与本人页)复印件;(3)与应聘岗位相匹配的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国外或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认证证书等。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所在学校相关证明;国(境)外留学回来的应聘人员、国内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名称与岗位需求表中专业不完全一致的,须提供所学课程,并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是否符合专业报考资格。(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有二维码标识、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4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到毕业时间的,需上传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6)报考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须上传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委培、定向及财政预算管理在编在岗人员,须上传委培、定向单位及在编在岗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附件3);(7)《考生诚信承诺书》(本人签名并扫描上传,见附件4);以上上传材料格式为:PDF或图片格式,大小不超过2MB,以便进行资格审查。(注意:上传材料必须完整提供,招考单位无提醒补齐义务,未完整提供,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其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1)2024年12月23日上午12:00后不再接受新用户报名。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2024年12月23日上午12:00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修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应于2024年12月23日下午17:00前补充材料重新提交,如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系统将于2024年12月23日下午17:00准时关闭。(2)考生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海南省海洋监测预报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一)》,并登陆指定网址报名;(3)请考生选择正确的岗位报考,每个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等进行资格初审。网上报名系统在已过报名期限后不再接受考生新注册报名。已经提交报名材料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未重新提交或资格审查仍未通过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不能参加考试。系统将于规定时间内准时关闭。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招考岗位,按岗位的招聘数与应聘该岗位符合报考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进行笔试,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会发布一次延长公告,如仍未达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招聘岗位被取消的,不再安排相关考生再次报名。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的,请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留意海南省海洋厅、海南省海洋监测预报中心官网及微信公众号。严格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规则(试行)》(琼人社规〔2021〕2号)组织笔试。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分别命题,测试应聘人员的知识水平和能力素质,其中专业知识占笔试总成绩比重应不低于60%。笔试时间与地点详见准考证。考试为闭卷考试,满分100分。各招聘岗位的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岗位履职基本要求等因素,分岗位科学合理设定,且不得低于参加本岗位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笔试平均分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在海南省海洋厅、海南省海洋监测预报中心官网上公示3天。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确定。面试前,在海南省海洋厅官网、海南省海洋监测预报中心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发布面试公告并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名单在面试前3天在海南省海洋厅、海南省海洋监测预报中心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发布。资格复审须提供《海南省海洋监测预报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报名表》、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及相应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查验原件,收复印件),如因校方原因晚发或者缓发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学校出具的证明。留学回国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证书。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上述材料,取消面试资格。严格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琼人社规〔2021〕3号)开展面试工作。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重点测试应试者的素质能力与招聘职位的匹配度。面试结束后,考生应在候分区当场核对本人的抽签顺序号、准考证号、面试成绩,确认无误后签名离场。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整个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并上网公示。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计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依据“四舍五入”法,综合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报考同一岗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加试以面试形式进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综合成绩在海南省海洋厅、海南省海洋监测预报中心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公示。1.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应聘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2.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由海南省海洋监测预报中心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海南省海洋监测预报中心承担。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3.体检结果应及时告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向海南省海洋监测预报中心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或以上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时应当有纪检人员陪同。4.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由招聘领导小组等额确定考察人选。由海南省海洋厅抽调有相关经验的人员组成考察小组到应聘人员原工作或学习单位,对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查阅个人档案,并形成考察报告。5.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不予聘用。自愿放弃的,须提交自愿放弃书面说明,明确应聘岗位、放弃原因等,本人签名。空缺的岗位名额,可在应聘相同岗位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海南省海洋厅纪检部门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结果及时报送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在10个工作日内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花名册》、拟聘用人选的考试成绩、集体研究拟聘用人员的会议纪要等材料经海南省海洋厅审核后报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经核准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海南省海洋监测预报中心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对初次就业或工作时间未满一年的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一年,工作时间一年及以上的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招聘人员享受的待遇按我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受聘人员可凭《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办理党(团)关系、档案、户口迁移等相关手续。(一)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如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的情形的,应当实行回避。(二)严格执行招聘纪律。如有违反《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三)公开招聘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招聘工作全部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监督。1.海南省海洋厅办公室:0898-65540165(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2.海南省海洋监测预报中心纪检小组:0898-68921985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3.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898-65336895(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1.报名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898-66502261、0898-665021152.咨询电话:0898-68966773、0898-68966771(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信息来源: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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