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治理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挖掘、展示和提炼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在基层治理方面的积极作用,促进党建引领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社会治理机制不断健全完善,特制定方案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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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美杏乡,你我相‘约’”——伊宁县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评选活动。通过评选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引导村民自觉遵守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提升村(居)民文明素质和农村(社区)社会文明程度,促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1.合法性: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内容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2.民主性: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制定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村民意见,经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
3.实用性: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要结合本村(社区)实际,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能够切实解决本村(社区)存在的问题。
4.简洁性: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语言要简洁明了、通俗易懂,便于村(居)民记忆和遵守。
5.创新性: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在内容和形式上有创新,能够体现时代特色和本村(社区)特色。
1.宣传发动阶段(2024年10月21日—2024年11月3日)通过文件、媒体等形式发布评选活动通知,广泛宣传评选活动的目的、意义、标准和程序。各乡镇(片区)党委组织辖区内各行政村和社区积极参与评选活动,做好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修订完善和申报工作。2.申报推荐阶段(2024年11月4日—2024年11月10日)各行政村和社区按照评选标准,对本村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进行修订完善,并填写《伊宁县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评选推荐表》,经乡镇(片区)党委审核同意后,报送主办单位邮箱(shgzb_0723@163.com)。一类乡镇(片区)推荐不少于3个村规民约参加评选,二类乡镇推荐不少于1个村规民约参加评选。3.初评阶段(2024年11月11日—2024年11月13日)主办单位组织评审小组对申报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进行初评,评选出20个入围村规民约(居民公约)。4.网络投票阶段(2024年11月14日—2024年11月17日)将入围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在“伊宁县零距离”和“杏乡组工”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公众投票。投票结果作为评选的重要参考依据。5.终评及表彰奖励阶段(2024年11月18日—2024年11月19日)对入围村规民约进行线下现场展示终评,选手们围绕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制定背景、具体内容、作用发挥等方面,通过PPT演讲、情景剧等方式进行展示,主办单位组织评审小组结合网络投票结果,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若干名,现场对获奖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进行表彰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实物奖品。6.宣传推广阶段(2024年11月20日—2024年11月30日)对获奖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进行宣传推广,发挥示范引领作用。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乡镇(片区)党委要充分认识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修订完善和申报推荐工作。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评选活动,动员广大村民积极参与,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3.严格标准,确保质量。要严格按照评选标准,认真做好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审核把关工作,确保申报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质量高、效果好。4.注重实效,推动工作。要以评选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基层精神文明建设,推动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编辑:李梅 优丽吐孜 责编:姚瑞林 张娟娟 主编:王锐 李建瑜欢迎各界人士踊跃投稿,投稿邮箱:ynxljlz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