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滨州一小区!犯罪嫌疑人指认现场

民生   2024-11-05 21:26   山东  

滨城公安的“老哥们”又来了

3名盗窃惯犯三次“进宫”

办案民警表示

这几位“老朋友”,我们都抓无奈了!

常言道,浪子回头金不换

然而,曾锒铛入狱的

李某某(男,18岁)、初某某(男,28岁)、朱某某(男,20岁)

刑满释放后不仅没有痛改前非

反而继续疯狂行窃

涉案金额高达15

滨城公安雷霆出击

102910时许

成功将该团伙成员李某某、初某某、

朱某某3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

11月4日9时许

将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收酒”的舒某(男,31岁)抓获

被盗酒水已全部追回

10月27日20时许,滨城公安接群众报警称,自家车库被盗价值15万余元的酒水。接到报警后,办案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发现小区监控记录了嫌疑人作案的全过程。

“是咱们的老熟人!真屡教不改啊。民警宋林焱通过监控排查嫌疑人时一眼便认出了作案的3名男子既是老熟人,民警也深知嫌疑人的老套路。李某某、初某某、朱某某在暴力撬开车库门后,将盗窃的酒水搬运到一辆黑色无牌轿车上后,离开滨城区躲避追查。

随即办案民警循线追踪,10月29日10时许将刚到博兴县的李某某、初某某、朱某某一举抓获。
后通过监控发现,盗窃嫌疑人先后3次将盗来的酒水转运至隐蔽地点,同时发现了新的可疑男子,民警推断,该男子便是“收酒”嫌疑人。

因嫌疑人反侦察意识较强,线索不明朗,通过多日对监控的“抽丝剥茧”,终于锁定了“收酒”人员舒某,11月4日9时许,将舒某抓获。

经查
自2018年
犯罪嫌疑人初某某、李某某和朱某某
已有连续多次的违法犯罪行为
加上这一次,已经是第三次“入宫”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李某某3人对盗窃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已被依法刑事拘留。舒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现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收购赃物同属违法犯罪行为
购买或回收人员应知法守法
否则一样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直击现场

 10月31日上午,滨城公安组织警力公开押解盗窃嫌疑人对作案现场进行指认,警灯闪烁,广大群众驻足观看,对公安机关严惩违法犯罪纷纷点赞。


“第一时间报警的行为非常正确!希望大家以后都能提高警惕。” 民警张洋在现场向群众宣传讲解防盗抢、防电信诈骗等安全防范知识,在深秋之际增添了几分暖意。

来自:平安滨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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