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两则不同省份关于2024年高级会计评审的相关通知,一起来了解看看吧!
关于湖南省2024年度会计高级职称评审人员
缴费的通知
关于湖南省2024会计高级职称评审人员缴费的通知,详情如下:
关于全省2024年度会计高级职称评审人员缴费的通知
各参评人员:
根据全省2024年度会计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安排,请参评人员通过“湖南非税”微信公众号,点击底部“在线缴费”菜单进入“湖南非税收缴服务”微信小程序。在小程序中点击“非税收缴”菜单进入缴费页面。选择“身份查询”方式,证件类型选择“身份证/港澳台身份证/护照”,输入身份证号码,验证码查询后进行缴费。缴费截止日期为2024年11月5日。
湖南省会计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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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2024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及资产
评估机构人员参加正高及高会评审的通知
内蒙古2024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及资产评估机构人员参加正高及高会评审的通知,详情如下:
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及资产评估机构人员参加2024年度全区正高级和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有关事宜的通知
内注协〔2024〕98号
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2024年度全区正高级和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内财会函〔2024〕701号),对各会计师事务所及资产评估机构专职从业人员申请参加2024年度全区正高级和高级会计师资格资格评审的,可以自愿选择通过单位所在地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行业协会推荐报送。选择通过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称内蒙古注协)作为主管部门进行申报材料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申报前的公示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2024年度全区正高级和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内财会函〔2024〕701号)及相关文件要求,申报人员评审材料报出前要经过本单位和主管部门两轮公示。各相关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专职从业人员申报正高级和高级会计师资格,由本单位公示无异议后,可自愿选择通过内蒙古注协作为主管部门申报材料进行第二轮公示。内蒙古注协接收相关申报人员评审材料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6日,11月7日-13日统一进行公示,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材料报送
各相关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的申报人员经本单位和内蒙古注协两轮公示无异议并出具《公示无异议说明》,公示通过人员于11月14日-15日到内蒙古注协取得审核盖章后的申报材料,自行报送到自治区高评委办事机构(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会计处515房间),联系电话:0471-4192212。
三、其他事项
需要以内蒙古注协为主管部门申报材料的人员除按(内财会函〔2024〕701号)的相关要求申报材料之外,另需向内蒙古注协提供其所在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专职从业的相关证明,包括:个人社保证明电子版(登录“12333内蒙古社会保障网”进行查询下载)或个税APP(扣缴端)薪金证明。
内蒙古注协联系人:邹莉 0471-4192553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2024年度全区正高级和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原文查看)
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4年10月21日
内蒙古高会评审申报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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