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来了,近期,多地社保、医保部门发布一系列社保、医保费率下调的通知。
赶紧一起来看看~
多地医保缴费费率下降
一、广东省
1、广州市:职工医保费率下调
政策全文:
https://www.gz.gov.cn/zwgk/zdly/jsjf/fjyhzc/content/mpost_9517327.html
《通知》中明确:
用人单位(包括各类企业、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各类社会组织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机关事业单位等)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率降低为4.5%,灵活就业人员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率降低为6.5%。
本通知自印发次月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2、茂名市:阶段性降低职工医保费率
政策全文:
http://www.maoming.gov.cn/zfgb/2024/04/content/post_1340384.html
《通知》中明确:
实施阶段性降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用人单位缴费费率,由原来的7%(含生育保险0.5%)下调至6.5%(含生育保险0.5%),实施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
二、河北石家庄:阶段性降低职工医保费率
政策全文:
https://mp.weixin.qq.com/s/B1YZ3S0zxGxLfHqM46Ic0w
《通知》中明确:
阶段性降低石家庄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率1.5个百分点,由8%调整为6.5%,不含生育保险。
阶段性降低石家庄市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率1.5 个百分点,由8%调整为6.5%。
执行时间自2024年7月1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止。
三、海南省:阶段性调整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率
政策全文:
https://hrss.hainan.gov.cn/hrss/tzgg/202406/cb3b063b7eb44d55af61f8c2108a8acb.shtml
《通知》中明确:
从2024年7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不含生育保险)用人单位缴费费率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费率调整至最低水平,即:
用人单位缴费费率按6%执行;
灵活就业人员缴费费率按5%执行。
多地明确!
社保降费+稳岗返还!
一、浙江省:社保费率降低至2025年12月31日
政策全文:
https://rlsbt.zj.gov.cn/art/2024/8/9/art_1229506668_2526998.html
《通知》中明确:
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2025年12月31日(费款所属期),全省失业保险单位费率、个人费率仍分别按0.5%执行。
同时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至2024年12月31日。
二、四川省:社保降费政策延续至2024年12月31日
政策全文:
https://rst.sc.gov.cn//rst/xzgfxwj/2024/7/3/a0023a9d462a434b8fd6fe431a146224.shtml
《通知》中明确:
将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延续实施一年,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用人单位缴费费率为0.6%,职工个人缴费费率为0.4%。
同时顶格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至2024年12月31日,其中:
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2023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
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2023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
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实施。
三、山东省:稳岗返还补贴+一次性扩岗补助
政策全文:
http://www.shandong.gov.cn/art/2024/7/30/art_267492_68988.html
《通知》中明确:
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2024年年底前可按单位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同时对招用毕业年度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足额缴纳3个月以上的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的企业,按照每招用1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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