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出行非常方便
说走就走,也不用担心堵车
非常适合短距离出行
是不少朋友的通勤必备工具
但是问题来了
在石家庄,电动车可以载人吗?
具体有什么规定呢?
《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
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只能搭载一人。
搭载六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应当使用具有安全保护措施的固定座椅。
十六周岁以上至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搭载人员。
考虑到电动自行车速度较快,载人后整体质量更大,交通危险程度更高,因此有必要对载人做出限制性规定。
考虑到电动自行车是群众主要出行工具之一,有利于缓解道路拥堵压力,关于载人的规定应当更加便民利民。据此,河北省规定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只能搭载一人,且不限制被搭载人员年龄。
《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
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违反规定载人载物,影响通行安全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八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采取配备儿童安全座椅、教育未成年人遵守交通规则等措施,防止未成年人受到交通事故的伤害。
目前,专门针对电动自行车的固定座椅还没有国家统一标准。为此,《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专门强调座椅必须具备固定”的条件,而且应当设有“保护措施以此来弥补当前国家标准的不足。
来源:河北交警微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