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69套!11月4日开始公开选房配租

政务   2024-11-02 17:04   内蒙古  



2024年公租房公开选房配租活动
将在11月4日—11月15日开展
11月底前完成空置公租房3569套

(其中配建新交付1170)的分配任务

公租房公开选房配租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大住房保障力度,把增进人民福祉作为住房保障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解决我市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将公共租赁住房有限的房源落实到真正需要的住房困难家庭,避免因房屋空置造成资源浪费,依据《呼和浩特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令2012年第1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次公开选房配租实施方案。

截至目前,我市共有空置公租房3569套,(其中配建新交付1170),计划在2024年11月底前通过公开选房配租完成空置公租房分配任务。


(一)配租人群范围

1.符合配租条件的申请人(家庭)

(1)2024年9月30日前市四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审核通过但未实物配租的申请人(家庭)。

(2)本次公开选房配租采取自愿原则,有实物配租意向且符合配租条件的申请人(家庭)均可向户籍所在地(或居住所在地)居委会报名参加。

(3)申请人因电话号码变更等因素未接到通知,未报名参加的,在本次配租活动开展过程中,可在配租现场提请出申请,经核实,符合配租条件的按照本次配租流程参加公开选房。

2.不符合本次配租条件的人员(家庭):

(1)历年来已实物配租2次且主动弃租的申请人(不包含2024年7月公租房线上摇号配租弃租人员);

(2)2022年、2023年、2024年参加公开摇号中号及轮候配租的申请人(含弃租);

(3)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退租的申请人;

(4)历年来由申请单位核实上报不再符合享受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的申请人;

(5)历年来审计发现已不符合享受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的家庭;

(6)经大数据比对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的家庭;

(7)其他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的申请人。


(二)配租方式

1.本次公开选房按照申请人在社区居委会或乡(镇)政府申请公租房首次受理登记时间的先后顺序来确定选房人群顺序(同一时间的并列排序)及批次,按照顺序每100人为1个选房小组,每个选房小组在规定日期、规定地点和时间内在已公布的空置房源中进行选房配租,每个小组人员现场选房顺序以现场资格认证排队领号顺序为准。

2.本次已报名申请且符合公开选房配租条件的申请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选房配租的视为自动放弃配租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配租。符合公开选房配租条件的申请人参加选房配租确定房源后,因房屋渗漏、返水等问题,无法满足居住要求未办理入住手续的不按照弃租处理。

3.申请人按照顺序选定房源后并办理入住手续的次月,停止发放公租房租赁补贴(已经不符合发放租赁补贴条件的除外)。对于弃选的或选定后未办理入住手续的,不再发放公租房租赁补贴。

4.本次配租房源3569套,顺序选房人员3569名。为确保弃选的房源能够有效配租,自顺位第3569名以后的人员,作为上述排序选房弃选房源的备选人群,选房程序同上。

5.本次公开选房配租根据房源面积,分为多人口(4人口及以上)家庭配租和3人口及以下家庭配租。单套住房面积60平方米以上的房源面向多人口家庭配租,单套住房面积60平方米以下的面向3人口及以下家庭配租。各区根据系统登记的家庭人口数量结合目前实际人口数量,进行核对并在系统及时补录和更正,需要补录和更正的人员须与主申请人存在直系亲属关系(夫妻、父母、子女)。

6.本次公开选房配租名单以及房源信息将在市住建局官网及各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配租名单和房源信息由公证处进行公证。配租房源信息将提前在“爱青城APP”上进行公开,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可提前通知申请人下载“爱青城APP”上网查看房源信息,包括公租房小区区位图、外景图、户型图等。


(三)配租流程

1.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通过系统调取符合配租条件人员名单,下发至各区住房保障部门核实,各区住房保障部门要将本次公开选房配租的有关要求通知到申请人,确保符合条件的配租人员能够享受到公租房实物配租保障,同时将核实结果以书面形式报送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通过多部门信息共享系统进行信息比对,符合保障条件人员参加公开选房配租;不符合条件的人员由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区住房保障部门告知本人,并做好解释工作。有异议的,通过复议方式解决。

3.申请人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携带本人身份证在呼和浩特市房产交易大楼一楼大厅西南角“青城住房租赁”演示大厅内通过叫号顺序选房,每人选房时间为10分钟,选定房源后同时打印《呼和浩特市2024年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凭证单》。申请人可根据配租凭证单上标明的日期和地点前去办理入住手续。申请人有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日期选房的,选房时间可以顺延,至公开选房配租活动结束仍未参加选房的,视为放弃本次公开选房资格。


(四)时间安排

2024年公租房公开选房配租活动将在2024年11月4日至2024年11月15日开展,有需要的朋友注意不要错过。


来源/青橙融媒


编辑/刘可孞  初审/宋塔娜

复审/张姝宁  终审/王   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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