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 台州市公安局路桥分局 发布关于返还涉案资金的公告 具体内容如下 ↓↓↓
为保障被害人合法财产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返还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决定对路桥区8名被害人的冻结资金进行返还。
一、台州市公安局路桥分局立案侦办的路桥区曾某权被诈骗案一案,经侦查于2024年11月6日将涉案的刘丹的银行账号进行冻结,现将依法对涉案的资金人民币返还给被害人曾某权,现予以公告30日。
冻结账户及返还资金明细:
刘丹,湖南银行,账号6213******8279,返还人民币46900.00元。
二、台州市公安局路桥分局立案侦办的路桥区张某明被诈骗案一案,经侦查于2024年11月3日将涉案的林长星的银行账号进行冻结,现将依法对涉案的资金人民币返还给被害人张某明,现予以公告30日。
冻结账户及返还资金明细:
林长星,平安银行,账号:6230******3023,返还人民币4945.00元。
三、台州市公安局路桥分局立案侦办的路桥区孙某被诈骗案一案,经侦查于2024年8月13日将涉案的张中宇的银行账号进行冻结,现将依法对涉案的资金人民币返还给被害人孙某,现予以公告30日。
冻结账户及返还资金明细:
张中宇,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账号6221******3220,返还人民币4018.76元。
四、台州市公安局路桥分局立案侦办的路桥区杨某丽被诈骗案一案,经侦查于2024年7月18日将涉案的黄江华的银行账号进行冻结,现将依法对涉案的资金人民币返还给被害人杨某丽,现予以公告30日。
冻结账户及返还资金明细:
黄江华,福建省农村信用社,账号6221******4445,返还人民币17172.00元。
五、台州市公安局路桥分局立案侦办的路桥区王某静被诈骗案一案,经侦查于2024年10月23日将涉案的段冬萍的银行账号进行冻结,现将依法对涉案的资金人民币返还给被害人王某静,现予以公告30日。
冻结账户及返还资金明细:
段冬萍,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账号6235******6228,返还人民币7000.60元。
六、台州市公安局路桥分局立案侦办的路桥区李某被诈骗案一案,经侦查于2024年8月25日将涉案的江小锦的账号进行冻结,现将依法对涉案的资金人民币返还给被害人李某,现予以公告30日。
冻结账户及返还资金明细:
江小锦,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账号150******7486,返还人民币5000.00元。
七、台州市公安局路桥分局立案侦办的路桥区农某利被诈骗案一案,经侦查于2024年9月05日将涉案的马忠的银行账号进行冻结,现将依法对涉案的资金人民币返还给被害人农某利,现予以公告30日。
冻结账户及返还资金明细:
马忠,昆仑银行,账号6217******8153,返还人民币37100元。
八、台州市公安局路桥分局立案侦办的路桥区曾某强被诈骗案一案,经侦查于2024年10月09日将涉案的曾聪聪的账号进行冻结,现将依法对涉案的资金人民币返还给被害人曾某强,现予以公告30日。
冻结账户及返还资金明细:
曾聪聪,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账号189******7907,返还人民币3800.00元。
如果对上述处理情况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内提出申请,公告期满后台州市公安局路桥分局将依程序返还该资金。
联系电话:0576-82999307
联系地址:台州市公安局路桥分局刑侦大队
为保障被害人合法财产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返还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决定对路桥区8名被害人的冻结资金进行返还。
一、台州市公安局路桥分局立案侦办的路桥区曾某权被诈骗案一案,经侦查于2024年11月6日将涉案的刘丹的银行账号进行冻结,现将依法对涉案的资金人民币返还给被害人曾某权,现予以公告30日。
冻结账户及返还资金明细:
刘丹,湖南银行,账号6213******8279,返还人民币46900.00元。
二、台州市公安局路桥分局立案侦办的路桥区张某明被诈骗案一案,经侦查于2024年11月3日将涉案的林长星的银行账号进行冻结,现将依法对涉案的资金人民币返还给被害人张某明,现予以公告30日。
冻结账户及返还资金明细:
林长星,平安银行,账号:6230******3023,返还人民币4945.00元。
三、台州市公安局路桥分局立案侦办的路桥区孙某被诈骗案一案,经侦查于2024年8月13日将涉案的张中宇的银行账号进行冻结,现将依法对涉案的资金人民币返还给被害人孙某,现予以公告30日。
冻结账户及返还资金明细:
张中宇,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账号6221******3220,返还人民币4018.76元。
四、台州市公安局路桥分局立案侦办的路桥区杨某丽被诈骗案一案,经侦查于2024年7月18日将涉案的黄江华的银行账号进行冻结,现将依法对涉案的资金人民币返还给被害人杨某丽,现予以公告30日。
冻结账户及返还资金明细:
黄江华,福建省农村信用社,账号6221******4445,返还人民币17172.00元。
五、台州市公安局路桥分局立案侦办的路桥区王某静被诈骗案一案,经侦查于2024年10月23日将涉案的段冬萍的银行账号进行冻结,现将依法对涉案的资金人民币返还给被害人王某静,现予以公告30日。
冻结账户及返还资金明细:
段冬萍,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账号6235******6228,返还人民币7000.60元。
六、台州市公安局路桥分局立案侦办的路桥区李某被诈骗案一案,经侦查于2024年8月25日将涉案的江小锦的账号进行冻结,现将依法对涉案的资金人民币返还给被害人李某,现予以公告30日。
冻结账户及返还资金明细:
江小锦,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账号150******7486,返还人民币5000.00元。
七、台州市公安局路桥分局立案侦办的路桥区农某利被诈骗案一案,经侦查于2024年9月05日将涉案的马忠的银行账号进行冻结,现将依法对涉案的资金人民币返还给被害人农某利,现予以公告30日。
冻结账户及返还资金明细:
马忠,昆仑银行,账号6217******8153,返还人民币37100元。
八、台州市公安局路桥分局立案侦办的路桥区曾某强被诈骗案一案,经侦查于2024年10月09日将涉案的曾聪聪的账号进行冻结,现将依法对涉案的资金人民币返还给被害人曾某强,现予以公告30日。
冻结账户及返还资金明细:
曾聪聪,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账号189******7907,返还人民币3800.00元。
如果对上述处理情况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内提出申请,公告期满后台州市公安局路桥分局将依程序返还该资金。
联系电话:0576-82999307
联系地址:台州市公安局路桥分局刑侦大队
2025-01-14
2025-01-13
2025-01-13
编辑:冯丽丽
校对:杨卫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