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
椒江区现代城市发展促进中心 因工作需要 决定在椒江区范围内公开选聘干部3名 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
01 选聘岗位
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名。(详见附件1)
02 选聘范围
椒江区各级机关单位行政编制或参照公务员编制人员以及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在编在职人员。距离最近一次转任不满一年的人员、涉及机构改革单位人员不可报考本次选聘。
03 选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行端正,廉洁自律,具有较强的工作和组织协调能力,身体健康。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要求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大学本科专业。
3.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教师身份的,需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方可报名。
4.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人员,应在镇(街道)机关工作满5年;区级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人员,应在同一机关工作满3年;有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按相关规定执行。工作经历计算截止至公告发布之日。
5.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不得参与选聘。
1.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进入笔试人员名单。如审核符合报考条件人数与选聘计划比例不足3:1的,则根据报考人数按比例相应核减选聘人数。
2.笔试。主要考察综合文字水平、理论基础知识、逻辑思维能力等,笔试成绩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50%。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选聘职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面试人选放弃面试,可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如面试对象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列为考察。面试成绩占总成绩50%。
4.考察。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合成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选聘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着重了解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突出考察政治品质、道德品行、工作实绩和岗位适应度等。考察前,考察人选需提供所在单位书面同意意见,因考察对象自动放弃或考察结论不宜录用的,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5.公示和调动。对拟选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过程中发现报考人员有影响转任情形的,依照规定取消其转任资格,并根据需要递补。经公示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聘的,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1.报名时间:1月15日—1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双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椒江区政府行政大楼803房间,联系电话:88830017。
3.报名办法: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均可。可采用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现场报名时带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正面免冠彩色1寸照片2张;网上报名的,须将有关资料扫描后报区现代城市发展促进中心邮箱:jjqxdcs@163.com。
1.报考人员提交材料必须真实,否则取消本次选聘资格。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椒江区现代城市发展促进中心负责解释。
《椒江区现代城市发展促进中心
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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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椒江区现代城市发展促进中心 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
《椒江区现代城市发展促进中心
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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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6
2025-01-15
2025-01-15
编辑:冯丽丽
校对:杨卫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