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天津市内六区、环城四区的公租房,具体需要什么条件呢?
根据《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津政规﹝2020﹞5号),符合以下两种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天津市市内六区、环城四区公租房:一是市内六区、环城四区城镇居民户籍,符合住房租赁补贴条件(指取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廉租住房租房补贴和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资格)且尚未租赁住房的家庭,以及已领取住房租赁补贴且房屋租赁期限符合规定条件的家庭。二是市内六区、环城四区城镇居民户籍,上年人均年收入3万元(含)以下、人均财产11万元(含)以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2平方米(含)以下,且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的家庭(包括年满18周岁以上单人户)。
天津拟发公租房配租新规
近日,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发布关于《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我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公告。
公告内容显示,《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我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拟在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登记配租现有随机摇号方式的基础上增加轮候方式,对于采取轮候方式的,按照该通知要求计算综合评分并由高至低确定配租对象和配租排序。(此前报道:最新 | 摇号+轮候!天津拟发公租房配租新规!)
综合: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天津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天津广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