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
《广州市户籍迁入管理规定(修订稿)》发布
*以下简称《规定(修订稿)》*
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规定(修订稿)》
拟新增两种入户类别
并明确相应条件
安居乐业入户
即在白云区、黄埔区、花都区、番禺区
南沙区、从化区和增城区
7个行政区内
拥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
且在广州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的人员
可申请入户
投资纳税入户
即在最近连续36个月内
在广州实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税额累计在20万元以上的人员
可申请入户
此外
降低学历门槛
全日制大专学历可直接入户广州
此次《规定(修订稿)》以“简化程序、降低门槛、拓宽渠道、分类施策、入户全覆盖”为目标,对入户文件进行“五合一”整合简化,并对入户条件进行“二宽二增一优化”六大方面调整。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相关负责人介绍,现行广州市迁入户政策体系共5份文件合计62条,修订后整合为1份文件合计31条,明确广州市引进人才、政策性、积分制、投资纳税、安居乐业五种入户类别和相应条件,力争实现“全市通办、全程网办”,提高迁入户服务效能。
考虑广州作为超大城市,区域人口密度区域分布不均现象较突出,本着合理有序、渐进适度的原则,兼顾“增量”“存量”需求,广州实施区域差别化安居乐业入户,对“在白云区、黄埔区、花都区、番禺区、南沙区、从化区和增城区7个行政区内,拥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且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的人员”,可申请入户。
安居乐业入户条件如下
在广州安居乐业入户实施区域范围内,拥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请将户籍迁入广州市,使用计划指导类指标办理:
(一)住宅房屋产权为一人所有的,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
(二)住宅房屋产权为与配偶、成年子女共有的,有产权人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所有产权人均可申请。
(三)住宅房屋产权为两人及以上人员共有的,须经所有产权人协商一致并公证确定其中一人申请,其他共有产权人不再适用。申请人须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
通过二手房申请安居乐业入户,要求该住宅房屋原户口全部迁出且3年内未用于办理过安居乐业入户。
市发展改革部门可根据情况适时调整安居乐业入户条件。
根据《规定(修订稿)》,广州将优化积分制入户方式。取消积分制入户年度名额限制,实行常态化申请,累计积分分值达到年度积分制入户分数线即可申请入户,并放宽积分制入户年龄限制,申请年龄由45岁放宽至50岁。
同时,广州简化指标条件,明确积分制入户指标由稳定居住、稳定就业、年龄3项指标组成。
在积分制入户分数线确定方面,广州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广州将以吸纳更多人才为原则,参考往年积分制入户入围人员的最低分数情况,综合考虑广州社会经济发展对人力资源的需求,以及基本公共服务承载能力,科学合理设置积分制入户分数线并尽快公布。
积分制入户条件如下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申请将户籍迁入广州市,使用计划指导类指标办理:
(一)持本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
(二)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或创业,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
(三)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
《规定(修订稿)》提出,广州将放宽引进人才入户条件,全面支持高层次人才入户(不受年龄、社保等限制)。
一方面放宽年龄限制,博士、硕士、本科入户年龄条件均放宽5岁,其中博士由50周岁放宽到55周岁;硕士由45周岁放宽到50周岁;本科由40周岁放宽到45周岁;
另一方面降低学历门槛,允许大专学历入户,需满足具有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学历,或全日制技师学校高级工班以上毕业的人员,年龄35周岁及以下,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的条件。
考虑广州外来人口超千万,为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为满足各类人群入户需求,《规定(修订稿)》新增投资纳税入户,对“在最近连续36个月内,在广州市实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累计在20万元以上的人员”,可申请入户。
调整后
广州户籍迁入将分为
引进人才入户、积分制入户
政策性入户、投资纳税入户
安居乐业入户
五个类别
此外
广州将放宽政策性入户条件
不需要所有子女均具广州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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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修订稿)》明确,广州将放宽政策性入户条件。适度放宽老年人投靠入户限制,将投靠子女入户需“所有子女均具有本市户籍”条件限制,调整为“有子女具有本市户籍连续满5年”。
同时完善安置入户类人员适用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补充“逐月领取退役金退役军人”本人及随调随迁家属入户条件。
《规定(修订稿)》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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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广州日报·新花城、南方+
编辑丨孔容宇
校对丨周童
审核丨龙昊
复核丨曾妮
签发丨徐清杨
出品丨黄埔区融媒体中心
转载请注明丨广州黄埔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