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载自:决策杂志
12月16日,国务院以“加快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为主题,进行第十一次专题学习。
国务院总理李强在主持学习时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围绕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标准规范,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进一步严格执法程序、优化执法方式、强化监督问责,着力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
12月16日,国务院以“加快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为主题,进行第十一次专题学习。国务院总理李强主持学习。新华社记者 刘彬 摄
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教授胡建淼作讲解。国务院副总理何立峰、张国清,国务委员吴政隆作交流发言。
行政执法是政府依法履职、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重要方式,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是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内容。
现在一些领域和地方滥用行政裁量权、执法不公正的现象仍然存在。
要从群众和企业反映强烈的问题入手,进一步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权力运行。
针对基准覆盖不全面问题,抓紧完善许可、征收、强制、检查等裁量权基准。
针对裁量幅度不合理问题,考虑经营主体违法情况和可承受能力,按照“过罚相当”原则确定处罚限度。
针对地方标准不统一问题,加强统筹指导,及时督促调整。
明年要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稳预期强信心。
要规范执法程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畅通申诉渠道,依法保障监管对象申诉权利。
要优化执法方式,对情节比较轻微、没有主观故意、对社会危害性较低的违法行为,可采取柔性执法措施。
要强化执法监督,关注罚没收入异常增长、大量异地执法、大额顶格处罚等情况,审查核实相关执法行为,有问题的要及时纠正。
强化信息技术运用,提升执法监督效能。
李强强调,规范行政执法需要常抓不懈,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完善制度规则、强化执行约束,不断提高执法能力水平,切实维护群众和企业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新闻延长线:
罚没收入是反映执法机关依法收缴的罚款、没收款、赃款,没收物资、赃物的变价款收入,包括公安、交通、税务、法院、市场监管等一般罚没收入,以及公安、市场等缉私罚没收入。
罚没收入属于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的非税收入,罚没收入占非税收入的比重约10%,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较低。尽管如此,罚没收入关系企业百姓切身利益,一些“过罚失当”“以罚增收”“逐利罚款”事件引起社会空前关注。
比如,今年围绕“远洋捕捞”讨论较多,近期浙江省人民检察院的一次发布会上披露的“警察私自跨省带走企业家并索取财物”案例,引发关注。
部分个案叠加今年以来非税收入保持较快增长,也引起了社会警惕罚没收入快速增长。财政部数据显示,今年前11个月,非税收入约3.7万亿元,同比增长17%。其中10月和11月非税收入增速均在40%左右。
当然,今年以来非税收入快速增长,主要是地方通过处置闲置资产等方式,加大资源、资产盘活力度,从而带动非税收入中的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保持较快增长。不过从一些省份披露的数据来看,有的省份罚没收入也保持两位数较快增长。
从此前一些地方披露罚没收入快速增长的原因来看,一种是当年有大案要案结案,法院判决并缴库的罚没收入增加;另一种是公安罚没收入增加。
因此,不能简单地认为罚没收入增长等同于逐利执法,但实践中一些地方罚没收入异常高增长也已经引起中央部委警惕。
比如,今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郑栅洁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及时对罚没收入增长异常的地方进行提醒,必要时进行督查。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近期也公开表示,下一步,我们将密切跟踪非税收入变化情况,持续规范非税收入管理,依法依规组织非税收入,确保非税收入应收尽收、不得乱收,坚决不收过头税费,切实减轻经营主体负担。
今年2月份,《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公开发布,要求依法科学设定罚款,严格规范罚款实施,全面强化罚款监督。这是中国第一次对行政法规、规章中罚款设定与实施作出了规范,旨在解决“以罚增收”“以罚代管”“逐利罚款”等突出的问题,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推动高质量发展。
近期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明年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中央财办有关负责同志解读称,这意味着既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又集中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将有效维护好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着力为各类经营主体营造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
来源:新华社、第一财经等
编辑:赵晨 / 审稿:王运宝、纪海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