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 | 2025年南开区、河东区、红桥区、和平区、河西区、滨海新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49人公告

职场   2024-11-30 21:44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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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121216:00-121916:00




天津滨海新区2025年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78人公告报名时间:12月10日9:00-12月17日9:00


一、南开区(15人)
为满足南开区部分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及《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等有关规定,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5名。

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

应届毕业生指2025届高校毕业生(2023、2024年毕业后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


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和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专业参考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等。

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为准,所学内容要与专业需求相一致。以辅修专业(双学位)报考的,需同时取得主修专业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的辅修(双学位)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按照《市人社局关于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事项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1〕83号)文件要求,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大学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高级工班毕业生与大学专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注意:研究生学历考生报考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且学位要求为“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岗位,如果研究生所学专业不符,本科所学专业及毕业证类别符合岗位要求,且具有本科阶段的毕业证及学位证,可以凭本科专业报考。研究生学历考生报考学历要求为“研究生”且学位要求为“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岗位,如果研究生所学专业不符,不可以凭本科专业报考。

4.年龄18周岁以上,且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年龄条件,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即2024年12月12日,30周岁及以下指1993年12月12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指1988年12月12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7.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


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与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2日(星期四)16:00至2024年12月19日(星期四)16:00。

缴费时间:2024年12月12日(星期四)16:00至2024年12月21日(星期六)16:00。

报名与缴费网址: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s://www.tjtalents.com.cn/)。

报名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名期间,通过资格审查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每个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应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报考不能开考岗位且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完成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改报时间:2024年12月23日(星期一)9:00至16:00。

招聘单位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报考单位在48小时内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应随时注意查看审查结果,通过报名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笔试费用为90元,逾期未缴费的报名无效。报名审查通过并缴费后,不能退费,请慎重报名。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请凭本人二代身份证、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于2024年12月21日(星期六,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地点: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兴华一支路5号301室),咨询电话:022-28013603。


考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为公共科目考试,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文字综合类》,主要测评应考者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应具备的基本潜能、知识和技能,满分各为100分。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2.笔试时间:2025年1月4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2025年1月2日(星期四)9:00至2025年1月4日(星期六)9:00。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材料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查询时间:2025年1月24日(星期五),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笔试根据难易程度、岗位要求等,合理设定笔试成绩合格线,合格线另行通知,达不到合格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各招聘单位对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相关人员须按照招聘单位要求,提供与报考资格条件有关的材料(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将在公告发布网站随笔试成绩一并通知)。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对于在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5届高校毕业生,可在其满足应聘岗位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实施“容缺后补”机制,将核查上述证件的时间推迟到报到环节。届时,如拟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复审合格者,登陆报名网址按规定时间缴纳面试考务费45元,逾期未缴费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即可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

对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本人未按照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以及在资格复审时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由于上述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面试和专业考试

1.面试和专业考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主要考察综合分析、言语表达、组织协调、与拟任岗位的匹配性等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 

区委党校岗位设置授课试讲专业考试,主要考察政治方向、逻辑结构、时间分配、语言通达等方面,满分为100分。

区委党校岗位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谈成绩×40%+授课试讲成绩×60%,其他无专业考试岗位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谈成绩。

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2.面试缴费及面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将在公告发布网站另行通知。面试和专业考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和专业考试。参加面试或专业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或专业考试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材料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3.面试和专业考试成绩发布方式:面试和专业考试结束后现场公布。

在笔试、面试和专业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缺考任一科目,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综合成绩的核算与发布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2(即换算为100分制)×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综合成绩保留2位小数。

在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公布综合成绩,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综合成绩及体检相关信息。


体检、考察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若报考人员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缴纳。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因报考人员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递补人员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二)考察

考察由招聘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公示

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后,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报到和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由于考生自愿放弃或其他情形导致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若递补人员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招聘岗位咨询电话详见《天津市南开区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

网站咨询电话:022-28013603、022-28013570、022-28014067

监督电话:022-87875315

(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9:00至11:30,14:00至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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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天津市南开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



二、河东区(15人)
为满足河东区部分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及相关规定,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5名。

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

应届毕业生指2025届高校毕业生(2023、2024年毕业后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


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专业及代码参考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等;

按照《市人社局关于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事项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1〕83号)文件要求,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大学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高级工班毕业生与大学专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4.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

5.年龄18周岁以上,且具有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年龄条件,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例如:30周岁及以下指1993年12月12日及以后出生,其他年龄以此类推;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8.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岗位详情


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与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2日(星期四)16:00至2024年12月19日(星期四)16:00。

缴费时间:2024年12月12日(星期四)16:00至2024年12月21日(星期六)16:00。

报名与缴费网址: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https://www.tjtalents.com.cn/)。

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期间,通过资格审查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缴费人数原则上不能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报考不能开考岗位且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完成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改报时间:2024年12月23日(星期一)9:00至16:00。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报考单位在48小时内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应随时注意查看审查结果,通过报名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笔试费用为90元,逾期未缴费的报名无效。报名审查通过并缴费后,不能退费,请慎重报名。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请凭本人身份证、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须于2024年12月21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地址: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兴华一支路5号301室),咨询电话:022-28013603。


考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为公共科目考试,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分为文字综合类、计算机类),主要测评应考者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应具备的基本潜能、知识和技能,满分各为100分。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2.笔试时间:2025年1月4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2025年1月2日(星期四)9:00至2025年1月4日(星期六)9:00。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材料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查询时间:2025年1月24日(星期五),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笔试设置成绩合格线(待笔试完成后视试题难度和分数情况划定),达不到合格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各招聘单位对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相关人员须按照招聘单位要求,提供与报考资格条件有关的材料。(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将在公告发布网站随笔试成绩一并通知)。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对于在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5届高校毕业生,可在其满足应聘岗位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实施“容缺后补”机制,将核查上述证件的时间推迟到报到环节。届时,如拟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复审合格者,登录报名网址按规定时间缴纳面试考务费45元,逾期未缴费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即可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 

对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本人未按照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以及在资格复审时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由于上述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面试

1.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主要考察综合分析、言语表达、组织协调、与拟任岗位的匹配性等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2.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材料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缴费及面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将在公告发布网站发布。

3.面试成绩发布方式: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

在笔试、面试过程中,报考人员缺考任一科目,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总成绩的核算与发布

总成绩=笔试成绩÷2(即换算为100分制)×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总成绩及相关信息。


体检、考察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缴纳。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二)考察

进入考察环节的考生,有工作单位的需要开具所在单位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考察由招聘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对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全面考察,并对考生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同时对考生人事档案进行审核。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公示

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后,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天津河东政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报到和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由于考生自愿放弃或其他情形导致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招聘岗位咨询电话详见《天津市河东区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

网站咨询电话:022-28013603、022-28013570、022-28014067

监督电话:022-24120353

(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9:00至11:30 ,14:00至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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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河东区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三、红桥区(21人)
为满足我区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1名,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应届毕业生指2025届高校毕业生(2024、2023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

3. 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岗位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的,出生时间为1993年12月12日及以后;岗位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的,出生时间为1988年12月12日及以后;岗位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的,出生时间为1983年12月12日及以后;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港、澳、台及国外院校专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为准;专业参考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专业目录(2015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等;

注意:研究生学历考生报考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且学位要求为“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岗位,如果研究生所学专业不符,本科所学专业及毕业证类别符合岗位要求,且具有本科阶段的毕业证及学位证,可以凭本科专业报考。研究生学历考生报考学历要求为“研究生”且学位要求为“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岗位,如果研究生所学专业不符,不可以凭本科专业报考。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报考人员须于报到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逾期未取得者取消聘用资格;

7.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9.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社会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10.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

1.报名

考试报名和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报名网址: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s://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2日16:00至2024年12月19日16:00。
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12月12日16:00至2024年12月20日16:00。

笔试缴费时间: 2024年12月12日16:00至2024年12月21日16:00。

每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考。每个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1:3,未达到该比例的不能开考,并相应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报名岗位不能开考,且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完成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改报时间:2024年12月23日9:00至16:00。

2.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根据公布的资格条件要求,及时对报考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在考生报名后48小时之内给予答复。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应随时注意查看审查结果,通过报名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报名审查通过后,不能改报,请考生慎重报名。考生宜尽早提交报名信息,报名时间截止后审查未通过的,无法再次报考该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考生在没有提交报名表前,可以浏览、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岗位,报名表一经提交,不能再做修改。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通知及报考系统中的考生状态,并保持报名表中填写的手机号码畅通,如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等招聘环节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缴费

笔试考务费:每人90元,逾期未缴费的报名无效。

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请凭本人身份证(二代)及低保证原件、复印件,于2024年12月21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地址: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兴华一支路5号301室),咨询电话:022-28013603。


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在笔试、面试过程中,报考人员缺少任一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笔试

笔试为公共科目考试,包括《职业能力测试》《综合知识》两科,主要测查应考者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应具备的基本潜能、知识和技能,试卷满分各为100分。笔试设定成绩合格线,未达到成绩合格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其中《综合知识》为文字综合类。

笔试时间:2025年1月4日。

《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25年1月2日9:00至1月4日9:00。

报考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二代)原件,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2025年1月24日9:00起,报考人员可登录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查询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合格线及资格复审通知。

2.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进入面试的考生须本人(不得他人代办)持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等具体安排在查询笔试成绩时一并告知。

对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以及在资格复审时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由于上述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从报考本岗位通过笔试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依次递补,如出现并列情况,按照笔试成绩中《综合知识》高者优先的原则依次递补。递补考生须通过资格审查取得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一份(正反面打印并签字);

②身份证(二代)原件和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

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2025届毕业生,如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则需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书待发证明和加盖院系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和学位证核查时间可推迟到报到环节,届时,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研究生学历以本科所学专业报考的,需提供本科和研究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博士研究生以硕士专业报考的,需提供硕博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可以以辅修(双学位)专业报考的考生,需同时携带主修、辅修(双学位)专业毕业证(证书上必须注明专业且专业必须与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一致)、学位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④报考岗位其他招聘条件中要求的各项内容对应的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⑤报考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入党时间必须为2024年12月12日(含)前,并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加盖党支部章的证明材料一份。

⑥岗位要求相关工作经历的,需提供该段工作经历对应的劳动合同书原件、复印件、该段工作经历社保缴费明细。

工作经历:具有事业编制人员,按管理权限人事综合部门开具介绍信后本人到单位正式报到之日界定为工作经历起始时间。不具有事业编制人员,以养老保险缴纳(企业性质)与签订劳动(聘用)合同二者重合时间界定为工作经历起始时间。工作经历按月累计计算,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12日。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学习经历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资格复审时,以上材料的复印件请按上述顺序叠放装订,上交存档备查,不再退回(原件审阅后退回)。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请注意查看公告发布网站的面试缴费及下载面试准考证通知,在规定时间内上网缴纳面试考务费,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面试考务费每人45元,逾期未缴费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复审合格且完成缴费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下载面试准考证。

4. 面试

面试时间:2025年3月29日。

面试缴费及《面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25年3月26日9:00至3月28日17:00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主要考察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等能力,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原件,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进入面试人员未按照规定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计分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2(即换算为100分制)×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按照笔试成绩中《综合知识》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报考人员可登录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查询总成绩。


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体检费由报考人员自理。

因报考人员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仍出现并列情况,按照笔试成绩中《综合知识》高者优先确定为递补人员。

报考九级管理岗01岗位的考生,在本人报考岗位内,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岗,若总成绩出现并列,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仍出现并列情况,按照笔试成绩中《综合知识》高者优先的原则依次选岗。


考察

考察坚持全面、客观、公正,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档案、同本人及相关人员面谈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失信联合惩戒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如遇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仍出现并列情况,按照笔试成绩中《综合知识》高者优先确定为递补人员。


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后,通过公告发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应服从招聘单位的统一安排,对不服从者,招聘单位有权取消其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须按照要求办理报到手续。对于逾期不办理报到手续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由于考生自愿放弃或其他情形导致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可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仍出现并列情况,按照笔试成绩中《综合知识》高者优先确定为递补人员。


聘用和备案

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相关备案材料报红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咨询、监督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详见《红桥区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网站技术电话:022-28013603、022-28013570、022-28014067  

监督电话:022-86516660

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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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红桥区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四、和平区(14人)

为满足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及《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天津市和平区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

招聘对象、数量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本市退役士兵、社区工作者及残疾人。

应届毕业生指2025届高校毕业生,2023、2024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

本市退役士兵是指具有本市户籍且由本市应征入伍,服役满两年(含)以上,光荣退出现役的士兵,不包含已按有关规定安置工作或自动放弃安置工作资格的退役士兵。

按照《市人社局关于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事项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1〕83号)文件要求,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大学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高级工班毕业生与大学专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二)招聘数量

本次共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4人。

(三)招聘条件

1.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2月12日至2006年12月12日期间出生),2025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报考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3年12月12日至2006年12月12日期间出生),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港、澳、台及国外院校专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为准,专业参考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研究生专业目录大全(学术学位+专业学位)2022版》《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等。对于未在上述参考目录中明确的专业,报考人员可在报名表备注栏中注明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和学习内容等情况,或主动联系招聘单位介绍有关情况,由招聘单位根据岗位需求进行审查。对于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报考人员,在校期间取得国家教育部门承认且能在相关认证网站核验的辅修专业学历证书(辅修证书)、学位证书的,可以辅修专业报考,须提供辅修专业学历证书(辅修证书)、学位证书。

(6)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7)在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5届高校毕业生,可在其满足应聘岗位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实施“容缺后补”机制,将核查上述证件的时间推迟到报到环节。届时,如应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8)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10)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名与缴费的方式、时间及相关事项

本次考试报名与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报名与缴费网址:https://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2日16:00-12月19日16:00

资格初审:2024年12月12日16:00-12月20日16:00

缴费时间:2024年12月12日16:00-12月21日16:00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招聘全过程将严格审查,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报考单位在48小时内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应随时注意查看审查结果,通过报名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报名审查通过并缴费后,不能退费,请慎重报名。

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由招聘单位相应调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人数)不足3人的,由招聘单位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并电话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请保持手机通讯正常)。报考上述岗位并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2024年12月23日9:00-16:00。

考试费用:报名时需缴纳笔试费用90元,进入面试的需缴纳面试费用45元。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请凭本人二代身份证、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于2024年12月21日(星期六,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地点: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兴华一支路5号301室),咨询电话:022-28013603。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考试科目与时间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科目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文字综合类)》两科。主要测评应聘人的个人综合素质、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应具备的基本潜能、知识和技能等,试卷满分各为100分。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25年1月2日9:00-1月4日9:00。

笔试时间:2025年1月4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报考者应在规定时间内从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者不得参加考试。

2025年1月24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笔试合格线及相关信息,由招聘单位研究确定各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3:1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同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

如遇突发状况,本次笔试时间、准考证下载时间及有关要求将另行通知,请随时查看公告发布网站信息。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的考生需持报考岗位要求的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先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由各招聘单位电话通知,请保持手机通讯正常)。对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本人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以及在资格复审时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由于上述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考生需通过资格审查取得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合格考生请随时关注报名网站面试通知并保持报名表中预留手机号码通讯畅通,及时进行面试缴费和面试准考证下载。

(三)面试

面试缴费及打印面试准考证时间:2025年3月26日9:00-3月28日17:00。

面试时间及地点:2025年3月29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材料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主要测试应考者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急应变、语言表达等能力,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其聘用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

总成绩=笔试成绩÷2(即换算成100分制)×50%+面试成绩×50%。

笔、面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情况,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按照笔试中职业能力测验科目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面试结束7个工作日后,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考试总成绩,不再另行通知。


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体检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付,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报名网站。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用人单位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考察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内容包括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失信联合惩戒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未按照招聘单位要求配合考察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对拟聘用人员在公告发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聘用与备案

公示期满后,没有影响聘用的问题,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备案、聘用手续。


递补

对于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自动放弃和不合格人员的情况,按相关文件规定,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递补人数超出职位录用计划数的情况,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选。如仍出现并列情况,按照笔试中职业能力测验科目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选。


网站咨询电话:022-28013603、022-28013570、022-28014067

政策咨询电话:详见《天津市和平区2025年其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中招聘部门电话

监督电话:022-27267680

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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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和平区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五、河西区(6人)

为满足河西区部分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等文件要求,河西区将组织实施2025年部分其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单位

河西区属部分事业单位。


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条件的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

应届毕业生是指2025年当年毕业的人员(20232024年毕业且毕业后未就业的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对于在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5届高校毕业生,可在其满足应聘岗位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实施“容缺后补”机制,将核查上述证件的时间推迟到报到时。届时,如应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按照《市人社局关于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事项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183号)文件要求,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大学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即20241212日;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的,应19931212日以后出生;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的,应19881212日以后出生;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注明的专业为准。专业参考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港、澳、台及国外院校专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为准,所学内容要与专业需求相一致。以辅修专业报考的,需同时提供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的毕业证书(辅修证书)和学位证书;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天津市户籍或符合天津市人才引进落户条件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7.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8.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名和缴费的方式、时间及相关事项

考试报名和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网址:https://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2日16:00至12月19日16:00。

笔试缴费时间:2024121216:00122116:00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各招聘单位负责对报考本单位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在报考人员报名后48小时之内给予答复,报考人员须及时关注资格审查情况,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中国北方人才市场(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负责网络报名、缴费的技术支持及具体实施工作,保证网络的安全及正常运行。

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公告发布网站发布的消息并保持报名表中填写的手机号码畅通,如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或者现场资格审核所产生的问题,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每个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报考缴费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报名不能开考岗位,且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完成缴费的人员,可于202412239:0016:00在报名网址改报其他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考务费每人90元(共2科目考试,每个科目45元)。逾期未缴费视作报名无效。

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请凭本人身份证(二代)及低保证原件、复印件,于2024122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到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兴华一支路5301室)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咨询电话:022-28013603


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和《综合知识》(分为文字综合类、计算机类)两科。主要测评应考者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应具备的基本潜能、知识和技能,试卷满分各为100分。面试为结构化面谈。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25129:002025149:00

笔试时间:202514日(具体时间参考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2025124日,报考人员可到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查看公示或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合格线及资格复审通知等信息。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不予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方式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人选名单。如考生笔试成绩总分相同,以《职业能力测试》成绩高者优先;如各科成绩均相同,一并进入资格复审环节。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资格复审环节。

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面试前需持相关材料到各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请考生关注报名网站发布的资格复审通知(不再另行通知)。

对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以及在资格复审时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者,一律取消其面试资格。由于上述原因出现的进入面试人选空缺,报考单位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人员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进入面试的人选。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如下:

1)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的报名表一份(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正反面打印并签字);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正反两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

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集体户口的提供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并加盖户籍管理部门公章、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一份。研究生学历以本科所学专业报考的,同时携带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2025届毕业生,如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须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书待发证明和加盖院系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应在正式报道前予以提供)。

5)报考岗位要求的英语、计算机等相关证书的原件、复印件一份;

6)《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或者《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位和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报告》复印件;

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需出具相关学历认证材料,必要时需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7)报考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入党时间须为20241212日前,并需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加盖党支部章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8)资格复审需要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资格复审合格后,通知面试相关事宜。具体面试安排详见面试准考证。

(三)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的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缴费和《面试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在报名网站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合格者,按照规定的时间登录报名网站,缴纳面试考务费45元。缴费成功后,即可在该网站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专业素养、应急应变能力等,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进入面试人员未按照规定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具体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2(即换算为100分制)×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在笔试、面试过程中,报考人员缺少任一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成绩确定后,七个工作日内,参加面试的考生可到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登录报名网址查询总成绩。


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非招聘组织方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考人员因身体情况特殊,未能按照招聘程序时限完成体检的,可根据岗位需要和应聘人员的实际情况,确定合理的延缓期限。因报考人员体检未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招聘单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总成绩一样的,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二)考察

考察由招聘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内容包括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工作实绩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因考察结果不合格、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考察等原因,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按照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笔试成绩仍相同时以《职业能力测试》成绩高者优先。


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将在北方人才网站、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河西政务网统一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报名序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等内容,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可根据需要,依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严格履行体检、考察、公示等有关程序。


各招聘岗位考务咨询电话详见《招聘计划》。

网站技术咨询电话:022-28013603022-28013570022-28014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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