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大网12月25日发布《国家监察委员会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
报告指出,国家监委强力整治“校园餐”管理问题,守护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校园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学生健康,一些不法人员从孩子口中“夺食”,群众有切肤之痛。国家监委下大气力推动解决,督促有关部门首次摸清全国中小学食堂及供餐情况等底数,指导各级监察机关依法查处贪占学生餐费、插手招标采购、收受回扣等问题3.8万件,处分2.3万人。
报告指出,国家监委派员查处湖南省隆回县两任县委书记收受贿赂,放任不良商家将劣质米掺进学生营养餐等案件。
这是官方首次披露,隆回县两任县委书记收受贿赂,放任不良商家将劣质米掺进学生营养餐。
今年以来,隆回县连续两任县委书记被查,分别为王永红、刘军。
王永红:以权谋私、擅权妄为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12月13日消息,日前,湖南省邵阳市委原常委、市人民政府原常务副市长王永红(副厅级)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案,经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娄底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永红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娄底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王永红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王永红 资料图
公开资料显示,王永红,男,汉族,1970年5月生,湖南省湘乡市人,1993年7月参加工作,1996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连理工大学公共管理专业毕业,公共管理硕士。
王永红长期在湖南任职。2004年至2012年,历任湘潭市湘潭县政府副县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湘潭县委副书记,天易示范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2012年至2016年,历任湘潭市岳塘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党组书记、区长,区委书记,后又任湘潭市雨湖区委书记;2018年调任邵阳市隆回县委书记;2020年11月任邵阳市委常委,继续兼任隆回县委书记,随后相继担任邵阳市委组织部部长、统战部部长、市政府常务副市长等职务。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4年4月15日消息,王永红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湖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记者注意到,被查前几天,王永红还曾频繁公开露面。
刘军:长期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管家式”服务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9月12日消息,湖南省隆回县委原书记、二级巡视员刘军涉嫌受贿、滥用职权一案,由湖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对刘军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刘军 资料图
公开资料显示,刘军,男,汉族,邵阳县人,1972年8月出生,中央党校函授本科学历,农业推广硕士,中共党员,刘军长期在邵阳市任职,曾任邵阳市隆回县委副书记,隆回县委书记、二级巡视员等职。
据湖南省纪委监委官方网站三湘风纪网2024年2月26日消息,湖南省隆回县委书记、二级巡视员刘军被查。
据湖南省纪委监委4月15日消息,湖南省邵阳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王永红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王永红2021年卸任隆回县委书记一职,接任的正是刘军。
据三湘风纪网7月31日消息,刘军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据通报,刘军背离初心使命,权力观严重扭曲,贯彻落实党中央有关决策部署阳奉阴违;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进行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务影响力为亲属谋利;漠视群众诉求,造成不良影响;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执法、司法活动;贪图享乐,长期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管家式”服务;以权谋私,大搞权钱交易,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滥权妄为,违规决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刘军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滥用职权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湖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湖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刘军开除党籍处分;由湖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湖南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邵阳市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隆回县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来源:中国新闻社(CNS1952)综合自中国人大网、政事儿、检察日报正义网、中新社此前报道 编辑:张建 责编:谢兵
审核:胡钊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