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十一”假期校外培训致家长的一封信

文摘   2024-09-29 19:48   黑龙江  

尊敬的家长朋友:

“十一”将至,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培训负担,促进孩子全面健康成长,让孩子们度过一个平安、祥和、快乐的假期,我们诚恳地向广大家长朋友作如下温馨提示

一、合理安排假期生活。假期是学生调整学习状态的黄金时间,也是家长与孩子深入交流、拉近亲子关系的宝贵机会。我们真诚希望家长进一步树立科学的成才观,遵循教育规律和孩子成长规律,理性看待校外培训,不盲从、不攀比、不跟风,科学合理安排孩子暑假生活,加强孩子体育锻炼,保证孩子充足的休息时间、睡眠时间,切实减轻孩子过重的学业负担。

二、不参加学科类假期培训。中央“双减”政策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均禁止利用节假日以各种名义违规组织学科类培训。请广大家长朋友节假日、休息日期间不要安排孩子参加学科类校外培训。“十一”假期,无论是机构还是个人(包括在职教师)向您推销涉学科类培训的相关课程,均为违法违规培训行为。不参加以小餐桌、托管、研学以及“一对一”“住家教师”“高端家政”“众筹私教”等名义开展的各种变相违规学科类培训,不参加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组织的学科类培训。

三、理性支付培训费用。为了保障家长们财产安全,我们建议家长们不要轻易相信商家无依据的推销话术,不要以任何形式一次性向机构缴纳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预收费用,一次性缴纳费用不要超过5000元。孩子确需参加校外培训时,请家长一定要与校外培训机构签订由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并妥善保管合同,以便在发生纠纷时依法维权。请家长朋友使用校外培训机构家长端APP购课、消课,不要转账给个人账户,如您遇到纠纷,首先与机构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请联系相关部门进行调解;若调解不成,可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四、加强安全意识教育。我们呼吁家长履行监护人职责,树立安全意识,加强对孩子的安全教育,向孩子开展安全风险提示,防范人身安全事故,确保孩子的人身财产安全。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让我们共同携手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构建和谐教育生态环境,一起守护孩子健康快乐成长。再次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理解、支持与配合。同时,我们也邀请您一同参与社会监督,积极举报违法违规学科类校外培训行为。

县教体局将在“十一”假期联合有关部门成立检查组,严查学科类违规培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将依法依规对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人员进行相应处罚。

监督举报电话:

集贤县教育和体育局:0469-6128602(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集贤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9月29


集贤县教育和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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