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生态恢复,近日,平江县检察院、县法院、县畜牧水产农机事务中心、瓮江镇政府联合在江口电站下游(班鳜、黄颡鱼国家一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联合开展增殖放流活动。
活动现场,大家采取滑道的方式放流黄颡鱼、胭脂鱼、青鱼、鲢鱼等鱼种531万尾,能够净化水质,有效补充渔业资源,维护生物多样性,加快渔业种群资源的恢复。
县检察院现场通报了近两年平江县涉水刑事案件的办理情况,重申检察机关打击涉水刑事犯罪的坚定性,强调非法捕捞的危害性,向现场群众进行普法宣传,提高民众对于非法捕捞犯罪的认识。
据悉,平江县检察院近两年共督促侵权人主动缴纳生态修复补偿费35万余元用于生态修复,增殖放流近数百万尾鱼苗,补植复绿林地数十亩。
“我院将继续践行生态修复司法理念,将生态修复理念融入诉前、诉后,形成多层修复、立体保护的恢复性生态司法机制,为建设美丽平江贡献检察力量。”该院相关负责人表示。
通讯员:皮帮林
一审:林钗丽
二审:刘 烽
三审:袁 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