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领域隐患问题大曝光(第六期)

政务   2025-01-06 14:43   四川  
为加强我区民政系统安全工作质量,深化前期工作成效,按照《成都市青羊区民政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问题隐患“大排查、大曝光、大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通过民政服务机构全面自查、部门全覆盖检查、督导组督查等方式全面展开“大排查、大曝光、大整治”工作,现将隐患问题曝光如下。
点位01
隐患单位
清波社区晚霞养老服务中心
单位地址
金福北路27号
隐患问题
1.夜间防火巡查不规范。   

专家解读
《养老机构消防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民发2023)37号第五条第十六小条养老机构应当加强每日夜间巡査,且至少每两小时巡查1次。每月和重要节假日、重大活动前,养老机构应当至少开展1次防火检查。养老机构开展防火巡查、检查时,应当填写巡查、检查记录。
整改完成情况
1.每2小时一次,规范巡查并记录。

  

点位02
隐患单位
择一城草市颐养中心
单位地址
东马道街23-27号1栋2楼2号
隐患问题
1.常闭式防火门未关闭。

专家解读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6.5.1防火门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2.除允许设置常开防火门的位置外,其他位置的防火门均应采用常闭防火门。常闭防火门应在其明显位置设置“保持防火门关闭”等提示标识。
整改完成情况
1.防火门应保持常闭状态。

点位03
隐患单位
菩提心健康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
卫民巷18号附3号3-4层
隐患问题
1.407房间烟感报警器未拆封

专家解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28条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2.未见“身边安全我来管”公示

专家解读
根据《成青安办关于切实加强“身边的安全我来管”专项行动宣传推广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相关部门、街道要组织在物业小区、院落、商业综合体、九小场所等场所醒目位置张贴“身边的安全我来管”专项行动宣传内容,营造宣传氛围。
3.消防器材未见区别环境标识

专家解读
根据《消防设施通用规范》(GB55036-2023)2.0.10-消防设施上或附近应设置区别与环境的明显标识,说明文字应准确、清楚且易于识别,颜色、符号或标志应规范。手动操作按钮等装置应采取防止误操作或被损坏的防护措施。
整改完成情况
1.拆封,保持报警器正常工作

2.立即张贴公示

3.增加标识

以上3家民政服务机构共5项问题已整改完毕,青羊区民政局将持续加大监管力度,强化整改落实,进一步筑牢民政系统安全堤坝,真正把防控措施落实到终端末梢。

青羊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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