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有车友反馈周末不小心违规停车被交警叔叔现场开了100元罚单,回家后把这事忘了,过了20天才想起去缴纳罚款,罚款竟然变成了160元!啊这,“罚单”怎么还带涨价的?!原来,是没有及时缴纳罚单拖久了产生一笔滞纳金!罚单多久不处理会产生滞纳金?为了避免钱包再受伤,今天小编就来跟大家讲一讲关于“交通违法滞纳金”的那些事。
交通罚款滞纳金是指超过规定缴纳期限,向缴款人征收的一种带有惩罚性质的款项。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如《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所述:
收到罚单十五日未处理,从第十六日开始,每天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直到缴纳罚款为止。举个例子
假如某位车主收到100元的罚单,逾期20天未处理,则应缴纳罚款加上滞纳金的总金额为160元,具体公式如下:
15天后开始计入逾期范畴
应缴总额=
罚款本金+罚款金额×3%×逾期天数
即应缴总额为
100+100×3%×20=160(元)
看到这可能有车友慌了
赶紧翻箱倒柜找被遗忘的罚单
生怕不小心欠下“巨款”
莫慌莫慌,听小易说
滞纳金的产生也是有一定条件的
一般情况下,被电子眼抓拍到的违法行为没有处理时限。但如果被电子眼抓拍后,收到有规定处理时限的违法罚单或已到交警部门打印《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后,则需要在十五日内处理完毕。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长期未处理违章的驾驶人驾驶证无法办理换证、补证或者转证。如果驾驶多次交通违法未处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一经查处,超过3次交通违法未处理的,将暂扣驾驶人的驾驶证及行驶证,情节严重的将暂扣车辆。违章如不及时处理的话,违章期间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可能会出现不赔偿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