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吉0802执1638号
被悬赏人:
肖智博,男,1994年7月13日生,汉族,住吉林省洮南市富文街七委三十六组,身份证号:220881199407130039。
悬赏事项:
因肖智博未履本院(2024)吉0802民初1682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判决:一、肖智博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偿还孟某某20000元及利息(以本金20000元为基数,从2023年11月8日起按月利率1%计算至还清之日止);二、肖智博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给付孟某某保险费3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62元,保全费230元,原告孟某某已预交,由被告肖智博负担392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三十四条规定,现向知情人征集肖智博下落及财产线索。凡举报人提供被悬赏人下落并被法院依据该下落找到被悬赏人的,悬赏人承诺对举报人奖励人民币1000元;凡向法院提供该被悬赏人有效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经掌握的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悬赏人承诺对举报人奖励人民币1000元。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相关情况,本院将予以严格保密。
悬赏时间:
2024年11月14日至2025年11月13日二十四时止。本悬赏自执行完毕时自动失效。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436-3561510
本院地址:白城市洮北区民主东路205号
来源 | 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法院
编辑 | 吴冰 初审|苗金明
复审 | 张芙 终审 | 贾涤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