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进行时丨共同侵权赔偿后,保险公司能否主张代位求偿?

民生   2024-12-20 19:40   宁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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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顾

2023年,杨某驾驶机动车在银川市兴庆区某交叉路口,与途经此处的王某发生碰撞,造成王某受伤后卧倒在地,后张某驾驶车辆行驶至该路口时与倒在地上的王某又发生碰撞,王某送医抢救无效后身亡。经公安交警部门处理,认定杨某及张某共同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经查杨某驾驶的车辆在甲保险公司仅投保交强险,张某驾驶的车辆在甲保险公司投保有交强险及保额200万元的商业三者险。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二被告系共同侵权,判决由甲保险公司首先在两车交强险的范围内进行赔偿,超出交强险的部分由甲保险公司在张某车辆投保的商业三者险范围内进行赔偿。

图源网络

2024年,甲保险公司将杨某诉至本院,要求杨某向其支付该公司在商业险范围内赔偿的一半金额。杨某辩称,代位求偿权的基础是被保险人对第三人享有主张赔偿的权利,在保险人完成向被保险人理赔后,方能获得对第三人的代位求偿权,甲保险公司并未直接向张某进行赔偿,所以甲保险公司无权向其进行追偿。







审理结果

公安交警部门认定杨某、张某共同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为保障受害人权益,法院判决由车辆保险人直接向王某的家属进行赔偿,该行为实际相当于张某先赔偿后再向原告完成保险理赔,该行为已实际侵犯了张某的权益,故代替张某完成赔偿责任的原告有权向杨某主张超出责任份额的部分损失。现保险公司主张杨某承担超出交强险部分的赔偿款项的其中一半,符合法律规定,应予支持。







法官说案

本案中,法院在王某家属提起的侵权之诉中认定二人构成共同侵权,即二人应承担连带责任,保险公司实际上是代替侵权人承担了赔偿责任,故判令由甲保险公司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合理合法。但是,杨某仅投保了交强险,相当于超出交强险部分的损失由张某承担了全部的赔偿责任。在同一个侵权案件中,共同侵权的责任人,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因现已无法区分案涉交通事故中两次碰撞的强度及所造成的损伤后果,仅能明确系杨某、张某的行为共同造成王某死亡的后果,故难以确定杨某与张某在事故中的作用力及责任大小,二人应平均承担责任。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六十条  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前款规定的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者取得损害赔偿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可以相应扣减被保险人从第三者已取得的赔偿金额。

保险人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不影响被保险人就未取得赔偿的部分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八条 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

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

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四) 》

第十六条 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因共同侵权依法承担连带责任,保险人以该连带责任超出被保险人应承担的责任份额为由,拒绝赔付保险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后,主张就超出被保险人责任份额的部分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024年/ 第256期,第581篇

供稿:江   雪
编辑:米   娜
审核:李富天
复核:陈柯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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