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办学行为查处通报!12家

时尚   2025-01-01 21:08   辽宁  

瓦房店市违规办学行为查处通报

(2024年第四期9.1-12.20)

为深入贯彻“双减”政策,瓦房店市教育局持续加大对疑似存在擅自举办校外培训机构、隐形变异开展校外培训的小区和场所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广大学生家长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现将2024年第四季度查处结果通报如下:

一、李某辅导班【有托管资质】

地址:瓦房店市复州城镇文庙社区

问题:当日检查现场有7名学生,有1块黑板并书写数学试题,有学科类辅导嫌疑,存在卫生问题及安全隐患。

处罚:对举办人、家长宣传“双减”政策,限期拆除教学设施,下达《停止办学告知书》,要求其立即停止违规办学行为,立行整改并全市通报。

二、邱某辅导班【无证无照】

地址:三台乡兴台路金港华府479-1

问题:当日检查现场存在课桌若干,黑板一块,举办人对1名学生进行作业辅导。

处罚:对举办人宣传“双减”政策,限期拆除教学设施,下达《停止办学告知书》,要求其无限期停止违规办学行为,将其所在街道纳入重点关注街道进行后续跟踪,全市通报。

三、陈某辅导班【无证无照】

地址:三台乡兴台路499号-1外贸服饰二楼(素彩画室)

问题:现场黑板1块,大屏电视1台,课桌若干,画板美术器材若干,一名从业人员对4名学生进行英语学科教学行为。一楼是外贸服装店,安全隐患极大。

处罚:对举办人及上课教师宣传“双减”政策,下达《停止办学告知书》和《现场勘验立案告知书》,要求其立即无限期停止违规办学行为并拆除教学设施,将其所在街道纳入重点关注街道进行后续跟踪,全市通报。

四、昕雅舞蹈工作室(有照无证)

地址:瓦房店市北共济街二段51号201室

问题:有营业执照,办学许可证正在办理过程中。当日检查现场有1名工作人员对多学生进行舞蹈培训。存在人员管理及合同签订不规范等问题。

处罚:对举办人宣传“双减”政策,下达《限期整改办学告知书》和《现场勘验立案告知书》,将其纳入重点关注场所进行后续跟踪审查,全市通报。

五、复州城镇小搏士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证照齐全)

地址:瓦房店市复州城龙腾美郡小区E1

问题:经查实,该场所存在从业人员管理不规范及安全隐患等问题。

处罚:对举办人宣传“双减”政策,下达《限期整改办学告知书》和《现场勘验立案告知书》,将其纳入重点关注场所进行后续跟踪审查,全市通报。

六、锋格托管中心(有托管资质)

地址:瓦房店市复州城镇中心街火狐狸对面

问题:该场所持有市场部门颁发的托管资质营业执照。当日检查现场有1名工作人员对多学生进行作业辅导,涉嫌超范围经营,该场所还存在人员管理及安全隐患等问题。

处罚:对举办人宣传“双减”政策,下达《限期整改办学告知书》和《现场勘验立案告知书》,将其纳入重点关注场所进行后续跟踪审查,全市通报。

七、高某辅导班【无证无照】

地址:诚泰文教城(转角路)佳欣药房二楼

问题:当日检查现场举办人对3名学生进行英语学科辅导,现场存在大量教材。教室2间,教学投屏2块,课桌椅若干。

处罚:对举办人宣传“双减”政策,下达《停止办学告知书》和《现场勘验立案告知书》,要求其无限期停止违规办学行为并拆除教学设施,将其纳入重点关注场所进行后续跟踪,全市通报。

八、李某辅导班【无证无照】

地址:复州城镇海桥东侧民房

问题:当日检查现场有黑板1块,举办人对多名学生进行托管作业,疑似有辅导行为。

处罚:对举办人宣传“双减”政策,下达《停止办学告知书》,要求其立即停止违规办学行为并拆除教学设施,全市通报。

九、吴某辅导班【无证无照】

地址:岭上小区4号楼一单元203

问题:当日检查现场发现5名学生正在吃饭(自带),教室内有黑板一块,桌椅若干,存在托管作业行为,无消防设施,存在安全隐患。

处罚:对举办人、家长宣传“双减”政策,下达《停止办学告知书》,要求其立即停止违规办学行为并拆除教学设施,全市通报。

十、陈某辅导班【无证无照】

地址:工联街二段 2号6-2-4

问题:当日检查现场10名学生,存在辅导行为,有1块黑板和若干课桌。

处罚:对举办人宣传“双减”政策,限期拆除教学设施,下达《停止办学告知书》,要求其立即停止违规办学行为,全市通报。

十一、金榜少儿托管【有托管资质】

地址:民主街三段2-9号

问题:当日检查时发现卷帘门关闭,疑似对9名学生进行数学辅导,同时室内有电动车充电,二楼无逃生通道,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现场有1块黑板和若干课桌。

处罚:对举办人宣传“双减”政策,下达《限期整改告知书》,要求其停业15天,对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改,限期拆除黑板等授课设施,立即停止违规办学行为,将其纳入重点关注场所进行后续跟踪,全市通报。

十二、黄某辅导班【无证无照】

地址:德林街二段20号楼三单元102室

问题:当日检查举办人对3名学生进行物理学科辅导,现场存在1块白板、投影仪1台和若干课桌。

处罚:对举办人宣传“双减”政策,限期拆除教学设施,下达《停止办学告知书》,要求其立即无限期停止违规办学行为,将其所在居民楼列为重点管控楼宇,全市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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