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甘井子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公厕维修项目
采购人:大连市甘井子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采购预算:751585.99元(响应报价高于采购预算的,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中标(成交)报价:710000(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大连鸿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地址:大连市庄河市步云山乡崔店村高炉屯(步云山乡崔店村崔店小学136室)
代理机构:通利晟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施工内容:
完成公厕地面瓷砖维修、公厕基础维修、公厕取暖设施维修、公厕内部上水维修、公厕电路维修及其他需要完成的相关工作,详细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售后服务要求
1.质保期:二年。
2.质保质量期内,完成供应商需要能够提供合格的维修保养服务;在接到用户的服务申请后,在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到达现场;如果发生非使用方原因的质量问题,成交供应商要免费维修有缺陷部分和材料,直至达到验收优良标准。
3.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施工质量达不到相关验收标准,成交供应必须重新组织返工,直至达标为止。如拒绝返工或在采购人规定的期限内未达标,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保留追究其责任和赔偿的权利。
4.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
5.供应商须承担本项目产生的手续费和税费 等所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