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第一个工作日第一弹!今起实施,事关转学

政务   2025-01-02 09:18   天津  

2025年1月1日,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天津市和平区进一步完善初中回户籍地升学及转学实施办法》及相关问答,今天(2025年1月2日)起实施。

其中明确——

和平区初中回户籍地升学及转学时间为每年秋季学期登记时间调整为每年5月本办法实施后,持有和平区房产的家庭须持有房产满三年方可提出申请,持有房产满三年时间截至入学当年的8月31日。

全文如下——



天津市和平区进一步完善初中回户籍地升学及转学实施办法

近年来,随着人民群众对高品质教育需求持续增加,和平区初中学位资源日趋紧张。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增强区域教育资源布局规划的科学性和预见性,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现就初中回户籍地升学及转学相关事宜作出调整。

一、实施范围

适用于2025年秋季学期起,和平区初中回户籍地升学及转学学生。

二、具体内容

(一)条件调整

和平区初中回户籍地升学及转学时间为每年秋季学期。具体内容为:

1. 本办法实施前,已持有和平区房产的家庭,其适龄学生仍可正常申请。

2. 本办法实施后持有和平区房产的家庭,须持有房产满三年方可提出申请,持有房产满三年时间截至入学当年的8月31日。

3. 上述房产是指存量房屋(二手房),新建商品房(一手房)不受影响。私产房屋须持有全部产权,持有时间以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签章日期为准,公有住房持有时间以取得公有住宅房屋租赁合同的签章日期为准。

(二)时间调整和平区初中回户籍地升学及转学登记时间调整为每年5月。

(三)安置办法

1. 回户籍地升学有住宿需求的学生,在登记时可选报天津市第二耀华中学,提前录取。

2. 回户籍地升学学生在和平区小学毕业生派位录取后,填报升学志愿,派位录取在全区有空余计划的学校。

3. 转学学生统筹安置在全区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三、其他事项

本办法自2025年1月2日起实施,解释权归和平区教育局。若天津市及和平区就学政策有重大调整,以当年政策为准。

天津市和平区教育局

2024年12月31日

相关问答如下——



天津市和平区进一步完善初中回户籍地升学及转学实施办法问答

1. 问:此办法涉及哪些人群?

答:此办法实施范围为2025年秋季学期起,和平区初中回户籍地升学及转学学生。

2. 问:此办法主要有哪些内容?

答:主要有三方面内容:

一是调整初中回户籍地升学及转学条件

二是调整初中回户籍地升学及转学登记时间;三是调整初中回户籍地升学及转学学生安置办法。

3. 问:此办法从什么时间开始实施?

答:此办法自2025年1月2日起实施。

4. 问:哪个学期可以申请和平区初中回户籍地升学及转学?

答:和平区初中回户籍地升学及转学时间为每年秋季学期。

5. 问:和平区初中回户籍地升学及转学条件有哪些调整?

答:2025年1月2日后持有和平区房产的家庭,须持有房产满三年方可提出申请,持有房产满三年时间截至入学当年的8月31日。

6. 问:此办法涉及的房产及持有时间如何界定?

答:房产是指存量房屋(二手房),新建商品房(一手房)不受影响。私产房屋须持有全部产权,持有时间以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签章日期为准,公有住房持有时间以取得公有住宅房屋租赁合同的签章日期为准。

7. 问:此办法实施前,已持有和平区房产的家庭是否受到影响?

答:此办法实施前已持有和平区房产的家庭不受影响,其适龄学生仍可正常申请。

8. 问:和平区初中回户籍地升学及转学登记时间如何调整?

答:和平区初中回户籍地升学及转学登记时间调整为每年5月。

9. 问:和平区初中回户籍地升学及转学学生如何安置?

答:和平区初中回户籍地升学有住宿需求的学生,在登记时可选报天津市第二耀华中学,提前录取。其余回户籍地升学学生在和平区小学毕业生派位录取后,填报升学志愿,派位录取在全区有空余计划的学校。转学学生统筹安置在全区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天津市和平区教育局
2024年12月31日

另附《和平区教育局关于2024级具有和平区户籍在外省市普通高中就读学生转学工作的通知》。

全文如下——



和平区教育局关于2024级具有和平区户籍在外省市普通高中就读学生转学工作的通知

根据《市教委关于做好2019级、2020级和2021级具有天津市户籍在外省市普通高中就读学生转学工作的通知》(津教政〔2021〕11号)及天津市普通高中学籍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结合本区实际,现就2024级具有和平区户籍在外省市普通高中就读学生转学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转学条件

2024级具有和平区户籍在外省市普通高中就读学生转入和平区普通高中,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学生须具有和平区常住户籍,学生户籍迁入本区时间截至2024年8月31日(以户口簿标注的落户时间为准),且在和平区具有房屋(不动产)产权,户主及独立产权所有人为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二)学生须为2024级具有全国电子学籍在外省市普通高中就读的学生(“全国学籍查询”就读状态为“在校”)。

(三)在天津市参加2024年中考并在外省市建立普通高中学籍的学生,中考成绩须达到和平区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

二、安置原则

采取统一报名、统一测试、统筹安置等方式,根据本区实际情况,统筹安排接收转入学生。

三、工作安排

(一)网上登记

2025年1月2日上午9:00至1月15日下午17:00,电脑登录https://base.edu-dc.cn(不支持手机、平板等移动设备访问),通过用户注册、填报信息、上传报名材料等程序进行预约登记,经审核通过后下载打印填报凭证(凭证名为“和平区2024级外省市普通高中就读学生转学”)。
填报提示:
1.在“高中-和平区2024级外省市普通高中就读学生转学”任务下进行填报。
2.系统中“招生学校简章”为全区中学简介,转学学生统筹安排在其中有空余学位的区属高中。
(二)现场核验
已在网上登记的家长及学生本人请按如下时间地点,携带规定材料进行核验。中学科现场向材料核验合格的学生家长发放准考证。
1.核验时间
身份证号末位为0-5的学生:1月20日 上午9:00-11:00
身份证号末位为6-9、X的学生:1月20日 下午14:00-16:00
2.核验地点和平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一楼,地址为和平区南门外大街257号(从和平区教育局正门进入)
3.核验材料
(1)和平区常住户口簿原件,复印件一份(首页、户主页、学生本人页);
(2)和平区房屋(不动产)产权证原件,复印件一份(信息页、盖章页);
(3)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的填报凭证(凭证名为“和平区2024级外省市普通高中就读学生转学”);
(4)《2024级外省市普通高中就读学生转学申请》(见附件,家长下载后自行打印,填写完整并手写签字);
(5)学生2024年中考成绩单或当地考试部门(中招办)出具的中考成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学生本人一寸免冠证件照1张;
(7)如户口簿不能证明不动产持有人与学生关系,需提供结婚证、出生证明等其他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统一测试
1.测试时间及安排
2025年2月10日 上午9:00—11:00 语文
2025年2月10日 下午13:30—15:00 数学
下午15:30—17:00 英语(不含听力)
2.测试地点
天津市中华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和平区荣安大街130号)。 
(四)接收入学
1.意向填报
2月12日下午14:30—16:30,学生及家长到和平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一楼领取测试成绩和意向填报表。
2月13日上午9:30—10:30,家长将意向填报表交回至和平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一楼。
2.接收转入
参考学生测试成绩和填报意向,结合本区实际,安排转入学生在区内普通高中就读。自2月14日起安置学校按登记电话联系考生家长,考生按要求到校报到。
四、工作要求
(一)学生提供的信息须真实完整,如在办理转学过程中,因学生提供虚假证件信息、学生学籍存在问题或原学籍学校不同意转出导致转学未成功的,由转学学生及家长自行承担相应后果。若因非正常户口迁移、提供虚假材料等获取报名资格或获取天津学籍,查实后将被取消转学资格或清退学籍。
(二)参加统筹安置的学生,接到学校通知后须按时到校报到上课,不允许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等现象。因长时间缺课或逾期未能办理手续导致转学不成功的,由学生及家长承担相应后果。
(三)网上审核结果或其他重要通知,请家长及时关注短信和报名系统左侧“消息通知”一栏。
符合转学条件但因故未参加统一测试的学生,须于2025年2月18日至2月21日,准备好相关材料联系中学科报名。通过资格审核后,进行统筹安置。
咨询电话:022-27127532

2024级具有和平区户籍在外省市普通高中就读学生转学工作时间安排

附件:2024级外省市普通高中就读学生转学申请
天津市和平区教育局
2024年12月31日



来源:和平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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