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村庄布局、燃气规划!市政府最新批复!

政务   2024-12-31 15:28   天津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天津市村庄布局规划的批复





市规划资源局:

你局关于报审天津市村庄布局规划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天津市村庄布局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二、你局要组织做好《规划》实施工作,推动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建立动态评估机制,实施《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各有关区要压实属地责任,结合村庄分类引导村庄差异化发展,防止“千村一面”。市有关部门要按照《规划》目标任务,结合各自职责,认真抓好落实,确保《规划》有效实施。

三、《规划》是指导优化全市村庄布局的重要依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改。实施过程中涉及规划调整的,应严格按程序报批。

天津市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21日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
天津市燃气专项规划的批复




市城市管理委:

你委关于报审天津市燃气专项规划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天津市燃气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二、你委要会同有关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加强《规划》落实,强化监督管理和跟踪分析,及时研究解决《规划》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市有关部门和各区人民政府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规划管控,确保《规划》顺利实施。
三、《规划》对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具有指导作用,市有关部门和各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相关规划时,应做好用地控制和预留工作。
四、《规划》是本市燃气设施建设的重要依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改。实施过程中涉及规划调整的,应严格按程序报批。
天津市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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