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6.在校期间获得过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国家助学贷款。
(二)具体申请条件
1.申请筑梦奖学金的学生为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2.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成绩排名均位于前三分之一;
3.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不能申请筑梦奖学金。
每生每学年4000元。
根据获得过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国家助学贷款人数,按比例下达名额,具体分配见附件1。
(一)学生申请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筑梦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2),并提交相应佐证材料复印件(如国开行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或受理证明等)。
(二)组织评审
学院根据分配名额数受理学生的申请材料,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组织开展等额评审工作,确定资助学生名单后以适当方式在学院内公示3天,无异议后报送至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审核无误后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三)材料报送
1.报送内容:筑梦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附件2)及相应佐证材料、建议获奖名单表(纸质版及EXCEL格式电子版,见附件3)、学院评议记录表,所有材料均以学院为单位报送。
2.报送时间:2024年11月14日17:00点以前
3.报送地点:纸质版材料交于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电子版建议获奖名单表发送邮箱zzgl9985@163.com。
(四)市级审核
市级对学校报送的名单进行审核汇总后,报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
(五)资金拨付
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官网将对资助学生名单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将资金拨付至学校。
(六)资金发放
学校在2025年1月10日前,将筑梦奖学金通过高校资助统发系统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要求开展评审,并按时规范报送相关材料。
重庆对外经贸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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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版:周倩宇
审核:汤菊芳 郝增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