架“枫桥”、跨千里、促调解

政务   2024-09-13 19:06   湖南  

“陈某拖欠我20多万元饲料款都四五年了,多次协调无果,现在问题终于解决了,感谢你们跑这么远特意来为我们调解”。近日,祁阳市法院潘家埠法庭干警远赴云南省景洪市成功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

据悉,原告匡某在云南省景洪市经营一家饲料店,被告陈某在当地从事渔业养殖。陈某于2015年至2019年期间多次从原告匡某处赊购饲料,经结算尚欠货款20余万元,陈某就此向匡某出具欠条,约定2年还清。但到期后,陈某以货物过期等理由一直未给付,匡某遂诉至法院。法庭收到案件材料后,经多次电话沟通,双方释放调解意向,但就具体还款金额和还款时间尚存争议。后法官了解到陈某不会操作智能手机,且独自在从事渔业养殖,无法抽身,无法进行网络调解,决定前往千里之外的景洪市为当事人架起沟通桥梁,进行面对面调解。经承办法官现场释法协调,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矛盾得到实质化解。


撰稿:刘亚玲 周超

编辑:唐佳

一审审稿:何庭一

二审审稿:谢中华

三审审稿:李春林

祁阳法院
司法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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