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执利剑2024|祁阳市法院公开宣判首例“拒执罪”刑事自诉案件

政务   2024-09-14 18:15   湖南  
近日,祁阳市法院对一起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自诉案件进行一审宣判,该案是祁阳市法院宣判的首例拒执刑事自诉案件。

据悉,被告蒋某甲雇请蒋某乙等五人在其承包的石井工地贴地板砖,经结算,被告欠蒋某乙等五人工资共计54700元,欠条出具后,被告拒不支付,蒋某乙等人分别向祁阳市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履行上述款项义务。
因被告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蒋某乙等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蒋某甲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文书,蒋某甲因拒不报告的行为被罚款。此后,法院责令其再次报告财产,但其仍然拒绝报告,通过协助查询得知,蒋某甲有能力履行却拒不履行,其逃避行为致使案件无法得到有效执行。

为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鉴于蒋某甲的上述行为,执行干警根据查实的证据材料,认为蒋某甲的行为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形成书面报告向公安机关移交案件线索,并引导蒋某乙等人对蒋某甲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行为提起刑事自诉。在刑事自诉过程中,经过刑事法官和执行干警的多次释法明理,蒋某甲认识到了其行为的违法性,与自诉人蒋某乙等五人达成了和解协议,并履行了偿还义务,取得了自诉人的谅解,祁阳市法院依法判决蒋某甲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

今后,祁阳市法院将不断加大对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行为的打击力度,对拒执被执行人将依法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符合刑事自诉案件受理的,依法立案审理,营造依法打击拒执犯罪的强大震慑力,坚决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持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撰稿:胡文婷 唐蕙芳

编辑:唐佳

一审审稿:何庭一

二审审稿:谢中华

三审审稿:李春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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