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停车充电
被收高额费用
市民韩女士告诉新民晚报记者,自己驾车到长宁区天山路上的百盛优客城市广场逛街,将车停在商场的地下车库,看到车库有充电车位,正好电车电量不足,便将车子停在充电车位上,扫码充电。
等到韩女士逛好商场,吃好晚饭,来到车库准备驾车离开时,却发现车位上的地锁已经抬起将车辆锁住,扫码显示还要支付一笔30元的“占位费”才能离开。这笔费用也让韩女士摸不着头脑,连忙电话联系商场工作人员询问原因,结果拨打多次均无人接听。
最后终于打通了,工作人员告诉我,这笔费用是超时占位费,商场车库里贴有相关告示的。
韩女士讲,随后她在充电车位及充电设备上寻找了几遍,也没有找到相关告示,最后在后面的墙上才看到这条告示,提醒充电车位充电只能停放2小时,超时占位费按照1元/分钟收取,自己停车超时了30分钟,所以要收取“占位费”30元。
由于要急着回家,加上工作人员一直没有赶到现场,无奈之下,韩女士只能支付了30元的“占位费”后离开。但这样的收费行为让其无法接受:
商场的告示贴在墙上,不注意的话根本就看不到。
韩女士认为,商场既然要收取“占位费”,就应该将相关规则明确告知,并张贴在醒目位置,而不应该锁车强制收取。
收费还上不封顶,如果我多停2小时,岂不是要收100多元?
最终,在记者介入后,经过与商场的沟通,商场向韩女士退还了这笔30元的费用,并承诺“将优化相关提醒”。
收费并非个例
没有统一标准
浦东新区的张女士同样遇到“占位费”的困扰,据其所述,她驾驶一辆小鹏电车到上海新田360广场逛店,将车停在商场车库的小鹏专用充电桩上充电,大约充了一小时后,手机收到信息提示电池已经充满,等到她在商场吃完晚饭,到车库取车离开时,发现账单里已经多出了12元的“超时占位费”。
充满后半小时内驶离的话是不收费的,超过就按照1分钟1元的标准收费。
张女士指出,为了不被收取“占位费”,自己逛商场也不能安心,只能时时注意,准备挪车。
订单详情
小鹏专用充电桩
商场停车充电收取“占位费”是普遍现象吗?收费是否具有统一标准?记者经调查了解,实际上,目前上海各大商场对于“占位费”的收取并无统一标准,存在着较大的差异。
首先是电桩的服务对象不同,目前各大商场安装的充电桩主要有两类,一类是引入第三方充电桩公司安装的公共电桩,可供不同品牌的社会车辆充电;一类是各大电车品牌安装的专用电桩,只能供专有品牌的电车充电。是否收取、按什么标准收取“占位费”?两类电桩也存在差别。公共电桩的收费标准主要由商场物业以及第三方充电桩公司双方协商约定,而专用电桩的收费是由各自品牌制定,如小鹏按照充满电后半小时免费,超时按1元/分钟收取,而特斯拉则是充满电后5分钟内腾出车位,否则车主将被收取“资源占用费”。收费标准根据闲时(空闲车位小于50%)和忙时(无空闲车位)分为两个级别,按照分钟收取,并且不设上限。
其次,对于公共电桩是否收取超时“占位费”,各大商场执行的政策也不一样。记者走访发现,部分商场为吸引顾客停车充电,会推出充电免停车费的优惠政策,如协信星光广场等商场充电车位,此前实行充电免2小时停车费的政策,超时则按照商场停车收费标准收费,并不会产生“占位费”。不过,近期记者回访发现,协信星光广场也开始实行“占位费”政策,其收费公告张贴在充电设备上,比较醒目,计费规则为充电完成后20分钟未挪车开始计算,标准为0.17元/分钟,单次封顶60元,并有温馨提示:
收费不是目的,请各位车主在充电完成后及时挪车,为他人提供便利。
还有不少商场管理较为松散,充电车位“不设防”,部分车主将燃油车停在充电车位上,也无人制止,确实存在着资源浪费的情况。
充电设备
占位收费公告
必须充分告知
否则构成侵权
商场停车充电是否应该收取超时“占位费”,不少网友也存在争议。
有网友提出:
商场本来就是公共服务场所,有责任为顾客提供包括停车、充电等各类公共服务,确保顾客在购物过程中的安全与舒适,因此不应该收取“占位费”。
也有网友表示:
“占位费”收取的初衷是为了在充电资源紧张的情况下,提高充电桩的利用率,避免妨碍其他车主的使用,这是调节充电资源的有效手段,高额的占用费能劝退霸占停车位的行为,值得肯定。
还有网友提到:
充满了电不开走,确实会造成资源浪费,可以设置一个免费时段,比如充满电后多长时间离开可以不用收取“占位费”,并且向车主及时发送提醒信息,这样也能给车主一个缓冲时间来及时挪车。
对此,法律界人士指出,商场车库属于商场的配套设施,其维护及管理属于物业管理范畴,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公司有权进行合法管理,包括车位管理。但物业公司收取任何费用,包括充电占位费,应基于物业服务合同,并公开透明,合理合法。“占位费”是否收取,按照什么标准收取,必须清晰明了,张贴在醒目位置,对消费者进行充分告知,否则构成侵权。
新民晚报·帮侬忙工作室
策划:钱俊毅
文字:李晓明
摄影:李晓明 受访者
编辑:钱俊毅 姚储杰 龚紫珺 魏丽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