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黄岛区走出去的最大贪官——姜杰!受贿2.25亿,被判死缓!

学术   2024-10-13 12:08   山东  
据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通报,10月12日,天津一中院公开宣判西藏自治区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姜杰受贿一案,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姜杰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查扣在案的姜杰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姜杰(中)受审 图源:天津一中院
经审理查明:2000年至2023年,被告人姜杰利用担任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委副书记、区长,黄岛区委书记兼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山东省东营市委副书记、市长,东营市委书记,西藏自治区政府党组成员、副主席兼交通运输厅厅长,西藏自治区党委常委、常务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行政审批、工程承揽、土地出让和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25亿余元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姜杰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鉴于姜杰归案后提供其他重大案件线索经查证属实,有重大立功表现,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绝大部分已追缴到案,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姜杰出生于1965年10月,山东胶州人,早年在家乡工作,2013年入藏,先后担任西藏自治区政府副主席,自治区党委常委、宣传部部长,自治区党委常委、常务副主席等职,2021年12月转任自治区政协党组成员,2022年1月任自治区政协副主席。
2023年7月,姜杰官宣被查,2024年1月被开除党籍、公职。
经查,姜杰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违背新发展理念,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不力,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搞迷信活动,污染当地政治生态;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超标准配备公务车辆;
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利并收受财物;
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搞权色交易
贪图享乐,生活腐化,作风败坏;
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土地出让、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本文来源:长安街知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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